2023年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无人机监测服务
2023年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无人机监测服务
2023年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无人机监测服务(第1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GGFN*****
二、项目名称:2023年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无人机监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御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肆万陆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 | 2023年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无人机监测服务(第1次) |
服务范围 | 1.颗粒物空中走航监测按一年不少于120次; 2.臭氧无人机空中走航监测不少于90次; 3.针对区域内环境信访投诉中的异味等投诉, 无人机空中走航监测需7×24小时响应。 |
服务要求 | 1.颗粒物空中走航监测按一年150次; 2.臭氧无人机空中走航监测一年180次; 3.针对区域内环境信访投诉中的异味等投诉,无人机空中走航监测需7×24小时响应且一年不低于100 次。每次飞行结束后提供飞行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数据分析报告、视频捕捉报告、污染物来源分析报告等)。每月、每季度提供月度分析报告,报告内容须包含文字描述、图表分析、曲线分析、照片及视频分析。 满足磋商文件的所有服务需求,满足高新区大气走航监测基本设备及应用系统要求,保证服务人员的专业性,切实做到安全、高效、专业服务。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一年。期满后,如供应商履约服务质量良好,经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续签后两个年度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
服务标准 | 合格,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昌伍,程红,王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2.金额:1.421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向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D103室,联系电话:0551-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3年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无人机监测服务(第1次)项目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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