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断桥铝窗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03 月 0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断桥铝窗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河南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9.391952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华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2.964811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河南隆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3.039682 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惠芳豫 241212297208
中标候选人(河南华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娜娜豫 241161709919
中标候选人(河南隆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高莹豫 24116169163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河南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中标候选人(河南华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中标候选人(河南隆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河南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河南华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中标候选人(河南隆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合格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 号令九部委 23 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
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
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三其他
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断桥铝窗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
合楼建设项目断桥铝窗工程进行邀请招标,于 2023 年 0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按规定的程序进
行了开标,经评标委员会公平公正的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断桥铝窗工程
1.2 建设地点:安阳县妇幼保健院院内
1.3 招标内容:安装 65 系列断桥 LOW-E6126 外悬窗80 系列断桥铝合金推拉窗等
1.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5 预算金额:3248261.12 元
1.6 工 期:20 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合格
1.8 标 段: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开标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3 年 02 月 27 日
开标地点:安阳市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东北角代理机构开标室
评标地点:安阳市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东北角代理机构评标室
三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193919.52 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522099167424B
项目经理:张惠芳 注册证号:豫 241212297208
工期:20 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华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229648.11 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397127914W
项目经理:刘娜娜 注册证号:豫 241161709919
工期:20 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隆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230396.82 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05220508642024
项目经理:高 莹 注册证号:豫 241161691634
工期:20 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示时间:2023 年 0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03 月 02 日
2公示媒介: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五异议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
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 号令九部委 23 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
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
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932698877
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526108250
监 督 人:安阳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13460928376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阳县妇幼保健院。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9326988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52610825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