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才公园全民健身设施配置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西安人才公园全民健身设施配置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西安人才公园全民健身设施配置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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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龙健身设施有限公司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写字楼D411室 | 346,360.00元 |
合同包1(西安人才公园全民健身设施配置项目):
货物类(陕西长龙健身设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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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娱乐设备 | 西安人才公园全民健身设施配置项目 | 澳瑞特 | (一)所提供的器材必须符合GB*****—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及国家关于全民健身设施配置相关要求和标准。(二)相关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本次采购器材的代理证或制造商的授权书。2、供应商需提供本次采购器材的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等相关证件。3、供应商负责所有器材的运输、安装,确保器材安全、完整到达使用地点,运杂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器材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搬运费等。4、器材只要在运输、搬运、安装的过程损坏的,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新。5、供应商所提供器材需具备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文)。6、所供器材要经过国家法定检验、注册、准许市场销售的合法产品,必须提供的8年质量保证和购买8年意外保险。7、所器器材性能稳定、具有较好的使用效果,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8、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所供器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9、供应商必须在西安有常设机构及专门人员负责器材的后期维修;器材发生损坏等问题后,供应商必须有在48小时之内进行维修的能力。 | 1.00(批) | 346,360.00 | 346,360.00 |
李翠平(采购人代表)、牛文英、张智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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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西安人才公园全民健身设施配置项目 | 0.519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
联系方式:136*****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安高科天宏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4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穆工
电话:029-********
西安高科天宏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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