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及车场设备无损检测预中标结果
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及车场设备无损检测预中标结果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1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及车场设备无损检测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5031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 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建工无损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快捷长征无损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重庆分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建工无损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598.794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 构代码 | ********-0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6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重庆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及车场设备无损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及车场设备无损检测。
项目地址:重庆轨道交通集团各综合基地及车场。
2.2 招标范围:
根据重庆轨道交通车辆检修及车场设备检修规程要求,对以下车辆零部件和车场设备部件进行除漆及无损检测:重庆轨道交通二、三号线单轨车辆重检、全检范围内的驱动轴、空心轴、水平轮轴等零部件;重庆轨道交通一、六号线地铁车辆架修范围内的转向架、车轴、牵引拉杆等零部件;重庆轨道交通各车场设备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吊钩、吊车体横梁吊具等部件。具体检测项目详见投标报价表。
检测要求如下:
(1)检测方应当只接受招标人及授权委托方下达的检测指令,除招标人及授权委托方下达的检测指令外,其他任何人的检测要求均无约定的检测的效力。
(2)检测方应对检测方案进行精心策划,确保检测进度和检测质量符合相关检测规定。检测方应确保在实施检测作业过程中的关键程序的操作质量得到保证:
①检测方须在3~4天内完成被检工件的整体除漆工作,在其余时间进一步完善除漆工作,使被检工件的表面质量符合检测要求。
②检测方必须在规定时间一个星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所要求完成的无损检测工作。
③检测过程中不得形成对被检件的损伤,不得使被检件产生锈蚀。
(3)对无损检测过程中发现的相关信息、非相关信息及时记录,并报告给授权委托方,检测方应给出专业的判断,协助授权委托方进行正确的决定。
(4)检测方须在检测工作完成后的一个星期内提供完整的检测资料,检测方需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3无损检测的依据
(1)招标人提供的超声检测技术要求。
(2)招标人提供的磁粉检测技术要求。
(3)招标人的授权委托方提出的无损检测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专业无损检测机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内承担过1个及以上已完工的无损检测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具备有关省部级机构认证通过的计量认证证书;具备本项目所需的检测设备、专业检测人员的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该招标项目不需报名,按招标文件要求直接投标。招标公告自2015年6月5日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潜在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5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的开标安排。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西段(轨道大竹林基地)
邮政编码:40112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宏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64号龙湖水晶国际1206室
邮编:401147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
传真:***-********
201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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