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政府大院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衡阳县政府大院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衡阳县政府大院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8日
衡阳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 衡阳县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衡阳合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衡阳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服务管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衡阳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
2、地点:西渡镇新正街19号;
3、建筑面积:约*****㎡,占地面积约40亩;
4、物业类型:行政事业型物业;
5、物业管理区域:衡阳县政府机关大院内公共区域。
第二条 委托管理的基本内容
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保洁服务。①负责机关大院楼梯间(含楼梯间玻璃窗内侧面)、过道、大厅、卫生间、路灯(3米以下)、外墙面(1.5米以下),走廊、楼梯间及公共大厅天花板、一栋二楼平台和三栋三楼平台、公共活动场所等所有公共区域(部位)及办公区道路的日常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分类和清运等工作;②负责县政府办会议室(共4个)保洁工作;③负责机关大院内草坪、花坛、树池、绿化带日常保洁。
3、设备设施维护管理。乙方不承担所有设备设施的材料费用。
(1)给排水运行维护: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的日常养护维修。
(2)供电设备管理维护:对办公区域内供电系统的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绿色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及一般检修和故障的抢修(不含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
(3)公共区域门窗维护:对公共区域内所有门窗(含漆面、玻璃、合页、风钩、锁具等构件及配件)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4、节能管理。在甲方的指导下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电、水、燃气等能源消耗的统计、分析工作,配合做好节能技术改造等节能工作,不断挖掘潜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5、公共秩序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天候公共秩序,加强安全管理,包括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安全巡视、24小时物业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负责院内聚集性群众上访基本秩序维护,大院正门如有上访人员聚集,及时通知县政府办接访并向甲方办公室报告。
6、交通秩序维护与车辆停放管理。负责大院正门、侧门道闸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各类车辆进出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强停车场所的安全使用管理。负责纠正车辆逆行、乱停乱放,必要时采取锁车等惩罚措施。
7、消防防灾管理。完善各类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消防监控值班和巡查,消除火、电、气等消防安全隐患,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一旦发生火灾等灾情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及甲方做好处置应对。
8、会务及接待服务。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政务活动保障与接待。
9、消毒消杀及疫情防控。对所有公共区域及门把手、楼梯扶手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消杀,每月不少于1次(如遇特殊情况则相应调整频次);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政策及甲方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及公共卫生措施。
10、安全保卫。根据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不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检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监控、安防等设备完好情况,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11、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标准
1、根据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年内达到的管理目标,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各项服务的安全措施。具体服务要求和标准按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一级服务标准执行。
2、质量标准:业主满意率达98%以上;有效投诉率低于2%;无效投诉处理率达100%;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9%以上;环境卫生达标率为98%;消防管理通过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99%;道路、车场完好率99%;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保持完好;无损毁、无偷盗、无触电、无车辆、无打架纠纷等事故。
第四条 服务人员配备及工作要求
1、人员配备
物业经理:1人;保安:9人(含保安队长1人,所有队
员年龄不超过60岁,原则上持证上岗),保洁:6人(年龄不超过60岁),会务员:2人,打字员:1人,水电工:1人。
2、工作要求
①保安队长:根据物业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对所有保安日常工作进行安排、管理及考核;定期带领保安学习业务知识和进行消防训练;每日不定时进行查岗和晚上不定时查夜(含检查巡逻签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制定每月值班安排表;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及与消防、治安单位的联系;负责对所有保安用品的分发、使用和管理;完成物业公司及甲方临时交办的任务;无条件接受甲方及物业公司监督与管理。
②保安:提前到岗交接班,负责维护责任区域全天候公共秩序,包括车辆、人员出入登记、日常安全巡视、24小时物业监控和突发事件处理等;负责院内聚集性群众上访秩序维护及情况上报;负责大院正门、侧门道闸管理;维护责任区域各类车辆进出秩序,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加强停车场所的安全使用管理;负责纠正车辆乱停乱放,必要时采取锁车等惩罚措施;负责责任区域的消防巡查,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完成物业公司及甲方临时交办的任务;
③保洁:负责机关大院楼梯间(含楼梯间玻璃窗内侧面)、过道、大厅、卫生间、路灯(3米以下)、外墙面(1.5米以下),走廊、楼梯间及公共大厅天花板、一栋二楼平台和三栋三楼平台、草坪、花坛、树池、绿化带、公共活动场所等所有公共部位及办公区道路的日常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分类和清运等工作;每周星期一下午进行一次大扫除;服从甲方紧急会议、接待活动等临时性工作调配。④会务员:按县政府办要求提供日常会务服务和重要政务活动保障,负责县政府办会议室保洁工作;
⑤打字员:按县政府办要求提供文稿、文件打字复印服务;
⑥水电工:负责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的日常养护维修;负责办公区域内供电系统的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绿色照明装置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及一般检修和故障的抢修(不含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
3、其他
①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班保安必须保证1人在岗,不得全部离岗睡觉;保安各班次交接班不得出现缺岗、空岗;
②保洁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早上、下午保洁均早于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半小时完成,其余时间实行不定时巡回保洁),双休日及节假日工作时间为4小时(室外公共区域保洁需在上午9点前完成)。
③保洁责任区域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到人,其中楼内公共区域清洁卫生:(1)地面:每日清扫二次;(2)楼梯扶手、栏杆:每周擦抹一次,保持基本无灰尘;(3)楼梯踏步:每日清扫一次,每周拖洗一次;(4)灭火器箱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一次,外表无灰尘、无污渍;(5)天花板、公共灯具:每月除尘一次,目视无灰尘,无蜘蛛网;(6)公共卫生间:门、窗、玻璃、隔板:每周擦拭一次,目视明亮无灰尘;消毒消杀:每周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则相应调整频次);祛臭除味:每天一次;地面:每日至少拖洗二次以上;天花板无蛛网灰尘、大小便器里外干净、洗手台保持干净;楼外公共区域清洁卫生:(1)道路地面、明沟:道路地面每日清扫二次,地面无杂草,绿地无树枝杂物,树叶要及时清理;明沟每周清扫两次,保持无杂物、无积水;(2)公共灯具、宣传栏、指示牌等:每周擦抹一次,表面无污渍;(3)垃圾转运:垃圾收集及清运,要求做到及时收集、清扫;密封转运,无乱堆、乱倒、乱放现象;(4)公共垃圾桶:合理摆放,每日清理1-2次,保证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渍,每天对垃圾箱(桶)擦抹一次、每周消杀一次;(5)遇有冰雪天气,要及时清扫地面及主要交通要道的积雪;(6)化粪池(共4个)清掏每年不少于两次。
④水电工工作时间、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明确,由乙方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第五条 物业服务管理费用
1、本物业服务管理费按年计算,共计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肆仟零陆拾伍(¥:******.00)元/年。以上费用含员工工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伙食费、工装费用、节日福利(春节、端午和中秋)、劳保用具费用、会务文印加班补助、管理费、税费。甲方于合同生效起开始支付给乙方年物业服务管理费,每一个月30日前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共24个月),直至全额付清。
2、乙方应与物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乙方应在每月25日之前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并每月为员工代扣代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3、物业服务员工(20人)社保、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因政策性上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甲方要求,在乙方管理服务之外的物业员工加班、点工及物资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物业员工可以在县政府机关食堂就餐,餐饮费用自理;物业服务所产生和所需损耗的工具、保洁易耗品(如扫帚、檀香、手套、抹布、消毒剂、洗手液、去污剂、垃圾袋等)由甲方承担;甲方交由乙方进行管理使用的工具、用品(如斗车、铁揪、锄头、楼梯、水管、垃圾桶等),乙方应加强管理、节约使用,此部分损耗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根据甲方工作特点,满足甲方在节假日承担重大活动、会议接待及突发事件、特殊时期等所需要的物业相关工作要求,为此需加班或临时增加人员时,不增加费用。
5、乙方应为保安和保洁配备工装(其中保安春秋装2套、夏装2套、冬装1套;保洁春秋装2套、夏装2套、冬装1套),工装款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装配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保安春节假日期间值班生活补助标准为30元/人/天,以现金或物资形式发放,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7、甲方除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及合同明确的相关费用外,不再支付其它费用(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8、乙方协助甲方解决物业管理遗留问题,协助甲方发放物业招标过渡期间原物业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贰年,自2023年2 月17 日至
2025 年2 月16日。
合同解除和终止约定:
1、本合同期满,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甲方没有将续约或解约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招标新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2、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管理,甲方也应继续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管理费用。
第七条 一般规定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⑤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约定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于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各类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或行业标准规范或企业标准规范,合同双方需强调遵照执行的标准规范可在本合同条款中约定。
3、遵守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需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对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需要获得的许可证、执照、证件、批件等,乙方需依法取得。
4、乙方应每月按时向所雇用人员发放工资,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有关保险,依法缴纳相应税费。
5、廉政责任。甲乙双方在物业项目招投标和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6、保密责任。乙方应建立保密制度,物业公司员工及服务人员遵守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保密规定。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
(2)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及时移交原物业人员人事等资料,便于乙方开展工作。
(3)制定、审议、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涉及本物业公共部位固定资产配置、设备改造等事项,并根据批准的方案委托乙方实施。
(4) 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
(5)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包含相关工具、物料)等,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需的图、档、卡、册等资料。
(6)对乙方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下达有关物业年度节能指标,督促乙方加大节能管理力度,提高用能设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
(7) 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协调乙方妥善处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控烟、爱国卫生等工作。
(8)与乙方沟通协调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事宜,组织实施第三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测评,配合乙方提升本物业的服务质量。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建档工作并管理保存。
(2)在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委派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相关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并组织实施。
(4)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所聘用的管理及劳动服务人员需符合劳动及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身体健康、政治可靠、知晓一般宗教知识,尊重宗教信众的生活习惯及言行。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特殊行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和场地;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不得影响机关工作秩序。
(6)对有违反或影响本合同执行,包括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乙方应及时整改。
(7)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节能管理专业培训,加大节能管理力度,完成甲方下达的物业公共部位年度节能指标。
(8)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对从事本物业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操作培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9)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介绍汇报物业服务工作及物业使用和运行状况;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管理项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履行义务。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甲方对乙方实施绩效考核,详见《物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乙方要提供高质量物业服务,服务不达标,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整改到位;中标人如累计三次低于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提请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乙方如因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发放物业员工工资、欠缴物业员工社保等费用,甲方有权提请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每次考核低于合格分,甲方按200元/分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因管理服务不到位且整改不力,如导致甲方印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每次罚款2000元;如同一事项连续两次印发整改通知书仍不能落实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加重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经济损失在壹拾万元以上的,须照价赔偿并恢复。
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总标的1.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超过违约金,还应进一步给予赔偿。
3、甲、乙方都应维护双方的正当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因甲方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质量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关政府部门、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条 附则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手续。
2、双方均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必要之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下划线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飓风、爆炸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国家主管物业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共计14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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