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电话交换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电话交换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国通(北京)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5-07-05 10:27:05
项目名称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电话交换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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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地震灾害防御中心成交供应商国通(北京)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老师联系人林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186*****930
电子邮件cocochristine@163.com电子邮件linr@gttchina.com
开始日期2015-06-25 15:24:33送货地点朝阳区民族园路9号
截止日期2015-07-01 15:24:33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
纪检监察电话********-****
资质要求要求提供设备制造商原厂1年的服务保障。需上传设备制造商原厂提供的为本项目售后服务的承诺函。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满足到货时间满足
服务承诺1、按照甲方要求提供NEC SV8100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2、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地点送货安装;3、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4、提供原厂质保期;5、项目联系人:洪冰 139*****201
供应商简介(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国通(北京)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上风上水上海淀” 的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内昆玉河畔,地理位置优越,人员配备齐全,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技工贸、服务一体化的新型高科技企业,专业从事电信及通讯应用设计、工程施工、系统集成、运营代理、设备维护及增值服务,可为用户提供从咨询、策划、设计到安装、调试、维护的电信一体化服务。国通(北京)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在电信领域有丰富的安装经验和雄厚的开发及技术力量。国通(北京)电信工程有限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是北京市通信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是北京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会员单位,2009年成为中央政府采购指定程控交换机及数字调度机供货商,2010年成为中央政府采购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定点供应商,2011年成为中央政府采购机房精密空调协议供货商,2012年成为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指定设备及工程商,是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系统集成商,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国通(北京)电信工程有限公司秉承“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以科技为先导,以客户为根本”的企业精神,建立了以股东会为核心,下设财务部、市场部、技术部、工程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并附设行政、人力资源、材料设备、市场开发、工程技术、安全质量及客户服务等执行机构的组织结构,旨在为客户提供电信专网建设从设计、组织施工到售后维护的完备服务体系。公司拥有一支从事电子、自动化、通信、计算机及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高级技术和管理队伍,可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控制,真正做到设计先进,施工精良,服务优质。在产品代理方面我公司与以色列(昆明)塔迪兰电信设备有限公司、德国约顿(JOTON)机房设备有限公司、台湾大众(FCI)公司、日本NEC公司、法国阿尔卡特(Alcatel)公司、日本东芝(TOSHIBA)公司、德国西门子(SIEMENS)公司、日本松下(Panasonic)公司等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成为塔迪兰Coral系列数字调度机及行政交换机指定的销售服务商及北京地区备品备件和售后服务/维修中心,台湾大众FCIDK-816/DK-80/DK-100数字集团电话中国北方地区总代理,日本NEC 集团电话2007年度销售铜牌、2008年度销售银牌、2009年度及2010年度的销售金牌,阿尔卡特OXO、OXE系列数字电话交换机、东芝CIX670/100数字电话交换机、西门子公司Hipath3000/4000系列数字程控用户交换机、松下KX系列集团电话的指定分销服务商,并且在工程和技术上得到以上公司直接支持。在系统集成方面我公司可承担楼宇及办公建筑智能化类的设备供应及工程施工,项目涉及综合布线、计算机管理、网络集成、自动化控制、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一卡通、广播、多媒体会议室、LED大屏幕、机房建设、电信管道、电信桥架及电信管线的敷设施工等领域。在电信增值业务方面我公司具有语音及数据专线一级代理资质,范围包括语音DID、BID专线接入、1M至1G企业及楼宇专线接入服务以及主叫IP长途电话注册业务。完善的组织机构,严谨的工作作风,科学的管理程序,先进的技术手段,是公司立足市场,走向辉煌的保证。面对新时期的挑战,国通电信愿与各界携手,同发展,共繁荣。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东口上河村(商务花园)C7座1201号邮编:100097电话:010-********传真:***-********
报价总金额172,00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投标总金额
国通(北京)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72,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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