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口腔科人员简章
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第四人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口腔科人员简章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公开招聘1名口腔科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1、学历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口腔医学专业;
2、执业医师优先。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日,请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和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身份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y_jswszx@163.com或将纸质版交于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六楼人事科。请将邮件主题和报名登记表按“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因命名不正确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时间及地址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录用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按程序面试、考核合格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资和保险等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待遇参照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待遇执行。
七、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0539-*******
附件: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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