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新能源环卫车辆停车、充电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新能源环卫车辆停车、充电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新能源环卫车辆停车、充电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8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0007-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新能源环卫车辆停车、充电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0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元)
1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停车、充电服务项目 车辆充换电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0.38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柒万陆仟伍佰捌拾伍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电费按政府国家政策电价执行,如电力政策发生调整,则按调整后的电价结算,服务费按照0.38元/度进行结算,总金额为******元。

2、每月5日前,乙方应主动与甲方完成上月充电电量及电费核算工作,发布分布时段充电电量数据明细报表作为双方电量、电费核对及结算的依据。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2-23 ——2024-02-22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街道洞井中路莲湖村赵家冲湖南思尔新能源充电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在充电的站场内为甲方提供充电车位,充电挪车人员由甲方安排;

2、甲方车辆进入充电场站后,需听从乙方场地负责人的站场车辆停放制度;

3、甲方新能源车辆充电卡由甲方安排的充电员妥善保管,充电车辆经甲方司机按充电车位停放好,由甲方安排的充电人员负责充电;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按财政结账流程,每月10号前完成核算工作后按时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服务费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相应的款项。

4.2收款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三湘支行(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660*****70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免费为甲方充电人员提供充电休息室;

2、已发充电卡须设置充电车辆的车架号或者发动机号或牌照号码,乙方在提交明细账单时也需体现,以便甲方核查;

3、为充分保障甲方车辆充电的可靠性,在充电站充电卡原有配备数量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额外提供4张充电卡,甲方可根据情况启动备用充电卡为车辆充电,相应费用同样纳入当月用电费用核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乙方能满足甲方36台充电车辆的充电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车辆在乙方的充电站内进出提供方便;

2、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充电车能够正常充电;

3、乙方负责甲方车辆充电过程中的安装管理工作,如在充电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不含车辆本身因素)由乙方负责;

4、如因甲方充电车辆驾驶员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车辆在充电站场受到人为的破坏,乙方应当及时制止,并配合甲方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乙方保证其场所已符合消防要求,在甲方车辆充电的位置有可全缆的监控的设备。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财产损失、经营损失、律师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2月23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70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欣盛路151号
法定代理人:易恒良法定代理人:邓海军
委托代理人:沈猛委托代理人:周清明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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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能源环卫车 充电服务 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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