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3年苗木、种子、花卉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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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3年苗木、种子、花卉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28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0022-1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株洲市云田彩桂园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3年苗木、种子、花卉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2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宁乡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2023年苗木、种子、花卉采购项目 苗木类详情见附件1*******.75
 合计金额小写: *******.75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柒拾肆万贰仟柒佰贰拾伍元柒角伍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服务时间:壹年。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宁乡城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服务期内,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具体的苗木采购需求进行供货,不定品种、数量、规格,按实际工作需求提供服务;

(3)交货时间: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甲方下单后2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4)服务期内,乙方负责货物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到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即根据采购清单中的每一供货单次或每一供货批次的实际供货品种、数量×该货物相应的中标成交单价,甲方不确保采购单品数量及年度采购总量),如因甲方工作需要等原因需采购苗木、花卉品种、规格未列入中标清单的,则参照长沙建设造价定价标准的80%进行结算。
2、此项目无预付款。
3、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货物至指定地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无质量、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纠纷等)按实际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货款按照每个单次或每个批次在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
4.2收款账户: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田支行(株洲市云田彩桂园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20*****00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供货物无萎焉、黄叶、干枯、脱水、损伤、(土球松散)、病虫害现象;

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采购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送货,不得变更品种、规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1乙方严格按照采购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货物供应,如有变更,则以甲方出具的变更通知书为准;

1.2甲方按照采购清单对其采购货物进行清点、查验,如不符合采购清单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作出更换或退货处理。

苗木验收标准:

2.1乔木类

2.1.1乔木:①规格尺寸符合要求;②树干直,无病虫害,无表皮损伤,分枝冠幅呈塔状或伞状自然分布,冠幅饱满;③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土球高度为土球直径的2/3,常绿乔木土球规格为树木胸径7倍以上,落叶乔木土球规格为树木胸径的6-8倍,包装牢固;④树冠在上车前必须修剪完毕,修剪内膛枝、弱枝。保留部分叶片,不偏冠,不失冠,不弱冠。特殊情况特殊季节特殊品种按甲方要求执行;⑤从开挖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不能超过24小时;上车后做好苗木保湿覆盖工作;⑥土球绝不能松散并按行业规范要求的尺寸及方法打包,围砖假植苗应用遮光网及钢丝网包好泥头;⑦苗木要新鲜、不能出现萎焉、失水现象。

2.2非乔木类

2.2.1灌木及灌木球:①规格尺寸符合要求;②冠型饱满,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③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牢固。

2.2.2草类:草皮成捆、草毯成卷,无散落现象,长宽尺寸符合要求,厚度均匀,无杂草,草高适度,根系好,草芯鲜活。

2.2.3地被及其他:规格尺寸符合要求,株型茁壮,根系基本良好,无伤苗,茎叶无污染,无杂草杂藤。

2.2.4无病虫害,要新鲜、叶色浓绿,不能出现萎焉、失水现象。

3.其他要求:

3.1乙方供货完成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甲方根据相关货物的品种、规格等情况,对各品种相关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相关货物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当天为完成供货日期,并办理签收手续;不合格的,由乙方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乙方有三次无正当理由或者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货物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3.2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所有货物均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乙方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响应文件中成交货物的规格对其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乙方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发生货物数量缺少,送达时间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甲方可拒绝签收,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单位承担。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服务期内,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全过程的起苗、运输和装卸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负责货物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到货物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对其派出的所有服务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的购买,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装卸安全,乙方在履行合同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4、服务期内,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跟车指导;装卸施工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人员应穿戴醒目的安全警示服装,夜间施工时所有警示标志、服装、车辆应符合夜间发光标志要求,同时配备专职安全员指导安全生产。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若发现质量不过关,则扣除违约金2000元/次。

2、如果乙方有三次无正当理由或采购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规格、质量货物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玉潭中路第二办公区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经开区云田镇五星社区
法定代理人:黄献文法定代理人:易剑雄
委托代理人:高俊委托代理人:崔灿明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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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苗木、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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