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金融网点现金清分保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金融网点现金清分保管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内蒙古德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的委托,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金融网点现金清分保管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金融网点现金清分保管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NMGDG-2023ZB-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附件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金融网点现金清分保管服务项目 | 1 | 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 71.5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其它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响应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响应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资质证书;
4.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6.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7.供应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8.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发布2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后,仅有:“内蒙古威信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家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依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金融网点现金清分保管服务外包采购方案》第四条“若进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项目采购磋商公告,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如有两家供应商合格的,可直接进行磋商,若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可转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直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拟采用单一来源供应商:内蒙古威信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示期限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内蒙古德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3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内蒙古德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德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绿地腾飞大厦B座909室
联系人:朱月
联系电话:0471-*******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10号
联系人:黄道尔计
联系电话:15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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