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龙风中学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包1)
南安市龙风中学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结果公告(合同包1)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省泉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 | 南安市石井镇延平大道闽台市场B幢122号 | 894,240.00元 |
合同包1(南安市龙风中学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的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省泉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南安市龙风中学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一个学年(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 项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894,240.00 |
采购人代表: | 凌荣辉 |
评审专家: | 张光筠、王荣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按照《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泉采协【2021】5号》收费标准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或现金。缴纳费用账号:户名:福建思诺招标有限公司、账号:350*****62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安市龙风中学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的合同包1:*****.6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人应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壹份,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注明“副本”字样。
名称:南安市龙风中学
地址:南安市水头镇龙风村风吹鼓338号
联系方式:159*****859
名称:福建思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山社区万达写字楼B座2508
联系方式:131*****005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31*****005
福建思诺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2日
标签: 食堂食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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