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关于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项目仲恺高新区临时用地(第六批)土地复垦项目(8队堆料场)阶段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关于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项目仲恺高新区临时用地(第六批)土地复垦项目(8队堆料场)阶段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示
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项目仲恺高新区临时用地(第六批)土地复垦项目(8队堆料场)位于潼湖镇,面积共6.5079公顷。用地单位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上述6.5079公顷临时用地的复垦工作,复垦后地类为水田、水浇地和村庄。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3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1月9日组织区农村工作局、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行业专家对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项目仲恺高新区临时用地(第六批)土地复垦项目(8队堆料场)进行阶段土地复垦验收。现我局将阶段土地复垦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0752-*******
来访电话时间:8:30-12:00;14:00-17:30
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
来信投寄: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
附件: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项目仲恺高新区临时用地(第六批)土地复垦项目(8队堆料场)阶段土地复垦验收意见.pdf
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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