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耗材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蒲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耗材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CLTZB2022-600号(招标文件编号:SCLTZB2022-600号)
二、项目名称: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耗材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一包:蒲江县林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清江大道下段74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二包:河南蒲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孟岗乡中械医疗器械商城85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三包:成都太合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工业北路86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供应商名称:第四包:河南泽满欣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张三寨镇新寨村121号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第一包:蒲江县林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耗材服务采购项目 | 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耗材 | ①货到时供应商随货提交送货单,供应商人员随货同行,现场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约定验收时间。可随货当场验收,如未能现场验收则由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将验收时间、地点告知供应商。 ②货物若是具有医疗器械批准文号、备案许可凭证的医疗器械或消毒品,则验收前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料到采购人感控科进行资质审核。 ③验收内容包括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以及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 ④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在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收货。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不签收,供应商负责将产品取回。验收结论为不合格时,可由采购人依照合同追究责任。 ⑤验收合格后的产品,如滞销、滞用造成近效期或过期,采购人也可通知供应商取回货物,且视为合格的验收结论无效。 | 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从采购人的履约考评标准及要求,上一年度履约考评结果良好,双方洽谈协商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第二包:河南蒲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耗材服务采购项目 | 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耗材 | ①货到时供应商随货提交送货单,供应商人员随货同行,现场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约定验收时间。可随货当场验收,如未能现场验收则由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将验收时间、地点告知供应商。 ②货物若是具有医疗器械批准文号、备案许可凭证的医疗器械或消毒品,则验收前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料到采购人感控科进行资质审核。 ③验收内容包括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以及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 ④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在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收货。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不签收,供应商负责将产品取回。验收结论为不合格时,可由采购人依照合同追究责任。 ⑤验收合格后的产品,如滞销、滞用造成近效期或过期,采购人也可通知供应商取回货物,且视为合格的验收结论无效。 | 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从采购人的履约考评标准及要求,上一年度履约考评结果良好,双方洽谈协商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第三包:成都太合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耗材服务采购项目 | 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耗材 | ①货到时供应商随货提交送货单,供应商人员随货同行,现场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约定验收时间。可随货当场验收,如未能现场验收则由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将验收时间、地点告知供应商。 ②货物若是具有医疗器械批准文号、备案许可凭证的医疗器械或消毒品,则验收前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料到采购人感控科进行资质审核。 ③验收内容包括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以及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 ④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在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收货。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不签收,供应商负责将产品取回。验收结论为不合格时,可由采购人依照合同追究责任。 ⑤验收合格后的产品,如滞销、滞用造成近效期或过期,采购人也可通知供应商取回货物,且视为合格的验收结论无效。 | 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从采购人的履约考评标准及要求,上一年度履约考评结果良好,双方洽谈协商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执行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4 | 第四包:河南泽满欣商贸有限公司 | 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耗材服务采购项目 | 蒲江县妇幼保健院耗材 | ①货到时供应商随货提交送货单,供应商人员随货同行,现场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约定验收时间。可随货当场验收,如未能现场验收则由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将验收时间、地点告知供应商。 ②货物若是具有医疗器械批准文号、备案许可凭证的医疗器械或消毒品,则验收前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料到采购人感控科进行资质审核。 ③验收内容包括产品的数量、单价、金额以及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等。 ④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在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收货。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人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不签收,供应商负责将产品取回。验收结论为不合格时,可由采购人依照合同追究责任。 ⑤验收合格后的产品,如滞销、滞用造成近效期或过期,采购人也可通知供应商取回货物,且视为合格的验收结论无效 | 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从采购人的履约考评标准及要求,上一年度履约考评结果良好,双方洽谈协商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刚玉、肖晓辉、冯凯(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第一包:成交金额:A类单价合计:190.5元(壹佰玖拾元伍角),B类单价合计:947.7元(玖佰肆拾柒元柒角)
第二包:成交金额:A类单价合计:85.45元(捌拾伍元肆角伍分),B类单价合计:1173.78元(壹仟壹佰柒拾叁元柒角捌分)
第三包:成交金额:A类单价合计:75元(柒拾伍元),B类单价合计:251.44元(贰佰伍拾壹元肆角肆分
第四包:成交金额:A类单价合计:278.35元(贰佰柒拾捌元叁角伍分),B类单价合计:862.87元(捌佰陆拾贰元捌角柒分)
代理服务费:第一包人民币840元;第二包人民币4800元;第三包人民币735 元;第四包人民币1365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蒲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蒲江县鹤山镇广定路165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28-********(报名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标签: 耗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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