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防汛抗旱物资回收维护保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1-2022年防汛抗旱物资回收维护保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1-2022年防汛抗旱物资回收维护保养项目
项目编号:CZAS*******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23日
采购日期:2023年3月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池州市瑞创叉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流坡村
成交金额: ¥******.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 黄涛、何嗣明、邹国擎
采购单位名称:贵池区水旱灾害防御站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中路280号
联系人:董涛
联系方式:181*****6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池州安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三台路天地商业广场A幢307室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566-519*****865*******
公告期限: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3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池州安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三台路天地商业广场A幢307室,联系电话: 0566-519*****86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盖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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