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正昌长江食品公司再审诉讼案件委托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正昌长江食品公司再审诉讼案件委托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再审诉讼案件委托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严维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304.1305
中标(成交)金额: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再审诉讼案件委托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正昌长江食品公司再审诉讼案件委托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C********法律诉讼服务)
服务范围:案件介绍,案件全过程法律服务,包括再审立案程序、再审审理程序、发回重审一审程序(如有)、发回重审二审程序(如有)、发回重审再审(如有)、检察院抗诉程序。
服务要求:1.提供诉讼全流程的法律服务,包括调查取证;出庭,参与法庭调查、辩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提交或接收法律文书;提起上诉或反诉;申请强制执行以及代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等,以上各环节和流程应高效推进; 2.接受采购人关于本项目风险化解事宜的法律咨询并在必要时出具法律建议书。
服务时间:自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专项法律服务终止。
服务标准: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后,应立刻开始工作,在诉讼各阶段应以挽回国有资产之原则,及时高效推进后续流程,确保程序不出纰漏。工作细致认真,认真梳理案件,起草各种诉讼材料,充分准备开庭审理工作,并确保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主办律师不得变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玉良、金长亮、王璐、刘润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再审诉讼案件委托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辽宁严维律师事务所;
2.中标费率:参照《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2015》收费标准的8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马路3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19号华新国际大厦13楼AB室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2.9(定稿)公开招标-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正昌长江食品公司再审诉讼案件委托法律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