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二医院内窥镜设备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榆林市第二医院内窥镜设备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
榆林市第二医院内窥镜设备维保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D2023-ZB-0015/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3月02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3月07日18时00分00秒

榆林市第二医院内窥镜设备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CZD2023-ZB-0015/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榆林市第二医院内窥镜设备维保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榆林市第二医院内窥镜设备维保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
1西安好克光电仪器有限公司122.6万元(人民币)合格维保1年,完成设备维保、维修、调试并正常运行。
2陕西英杰商贸有限公司122.9万元(人民币)合格一年
3陕西旭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2.8万元(人民币)合格合同签订后壹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西安好克光电仪器有限公司王冉/
2陕西英杰商贸有限公司郝帅/
3陕西旭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解朋/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
1西安好克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陕西英杰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陕西旭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电话:029-********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林市第二医院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康安路、榆阳西路榆林市第二医院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9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北口山西证券大厦八层

联系人:王思瑞、雷鹏、程燕

电话:029-********

电子邮件:siry999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43144*****369*****
,榆林市,榆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窥镜设备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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