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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第 一 章 采 购 说 明 2第 二 章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须 知 11第 三 章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内 容 19第 四 章 响 应 文 件 的 格 式 要 求 21
第 五 章 合 同 文 本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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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采 购 说 明一采购公示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拟 对 其 电 子 招 投 标 软 件 系 统 及 系 统 维 护 采 购服 务 项 目 以 单 一 来 源 方 式 进 行 采 购 。 现 将 有 关 情 况 向 潜 在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征 求 意 见 。 一 采 购 预 算 : 39.5万 元 。 二 采 购 内 容 :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20年 度 信 息 化 系 统 运 行 维护 服 务 。 三 实 施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的 简 要 理 由 :根 据 甘 肃 省 整 合 建 立 统 一 的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实 施 方 案 甘 政 办发 2015 168 号 关 于 电 子 化 交 易 系 统 建 设 要 求 , 我 中 心 于 2016 年 9 月
通 过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对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电 子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了 招标 采 购 工 作 , 最 终 确 定 由 甘 肃 文 锐 电 子 交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开发 , 并 进 行 后 期 维 护 。 该 系 统 于 2017 年 12 月 经 单 一 来 源 招 标 确 定 由 甘 肃文 锐 电 子 交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维 护 。 自 2018年 1 月 起 维 护 至 今 , 系 统 运行 稳 定 。 为 保 证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继 续 稳 定 高 效 的 开 展 电 子 招 投 标工 作 , 保 证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行 , 避 免 第 三 方 在 维 护 过 程 中 对 交 易 平台 运 行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 欲 购 置 唯 一 供 应 商 甘 肃 文 锐 电 子 交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提 供 的 系 统 维 护 服 务 。 四 拟 定 的 供 应 商 名 称 :甘 肃 文 锐 电 子 交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五 专 业 人 员 论 证 意 见 :
专 家 1论 证 意 见 :由 甘 肃 文 锐 电 子 交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研 发 的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心 信 息 化 系 统 部 署 运 行 以 来 , 运 行 稳 定 , 符 合 交 易 中 心 实 际 要 求 , 为 保 证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数 据 传 输 安 全 稳 定 , 使 今 后 的 数 据 融 合 汇 总 查 核 能够 顺 利 实 施 , 本 人 建 议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专 家 姓 名 : 杨 永 林工 作 单 位 : 迭 部 县 财 政 局 联 系 电 话 : 13909419562专 家 2论 证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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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文 锐 电 子 交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研 发 的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在 迭 部 县 公 共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上 线 运 行 以 来 安 全 稳 定 , 简 化 办 事 流 程 , 使 得 招 投 标 单 位 少跑 路 , 大 大 提 高 了 交 易 中 心 工 的 作 效 率 , 达 到 了 预 期 的 目 的 。 为 了 确 保交 易 中 心 信 息 化 工 作 的 延 续 性 和 保 密 性 , 本 人 建 议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心 以 单 一 来 源 方 式 , 采 购 系 统 原 开 发 单 位 甘 肃 文 锐 电 子 交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提 供 系 统 维 护 的 服 务 。专 家 姓 名 : 孙 庆 东工 作 单 位 : 迭 部 县 财 政 局 联 系 电 话 : 13909412137专 家 3论 证 意 见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采 用 的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可 实 现 公 共 资 源 交 易全 流 程 信 息 化 管 理 , 能 很 好 的 完 成 电 子 化 招 投 标 工 作 。 该 系 统 集 项 目 交 易
信 息 共 享 和 诚 信 记 录 电 子 监 察 及 数 据 分 析 功 能 于 一 体 , 可 实 现 高 效 快捷 的 招 投 标 业 务 , 为 了 保 证 系 统 能 够 稳 定 运 行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 建 议 本 项 目采 用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原 系 统 开 发 单 位 提 供 的 维 护 服 务 。专 家 姓 名 : 杨 丽 萍工 作 单 位 : 迭 部 县 财 政 局 联 系 电 话 : 15352270101 六 公 示 期 限 :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5个 工 作 日 。 七 采 购 方 :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联 系 人 : 尕 让 吉联 系 电 话 : 15393696802 八 迭 部 县 财 政 局 政 府 采 购 办 公 室联 系 电 话 : 0941-5628333
任 何 供 应 商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对 本 项 目 采 用 单 一 来 源 方 式 采 购 有 异 议 的 ,请 在 公 示 期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迭 部 县 财 政 局 政 府 采 购 办 公 室 提 出 并 抄 送 采 购人 。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2020年 6 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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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采 购 公 告泾 清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受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的 委 托 , 对 迭 部 县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20年 度 信 息 化 系 统 运 行 维 护 项 目 以 单 一 来 源 方 式 进 行采 购 。 本 项 目 于 2020年 6月 1 日 2020 年 6 月 5日 在 甘 肃 政 府 采 购 网 进行 单 一 来 源 公 示 , 公 示 结 束 后 无 任 何 供 应 商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对 本 项 目 采 用单 一 来 源 方 式 采 购 提 出 质 疑 , 经 财 政 部 门 审 批 为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1 预 算 : 39.5 万 元2 采 购 文 件 编 号 :2020-GNJQ0213 采 购 内 容 : 详 见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第 三 章 采 购 内 容 及 要 求 。4 实 施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的 简 要 理 由 : 根 据 甘 肃 省 整 合 建 立 统 一 的 公 共资 源 交 易 平 台 实 施 方 案 甘 政 办 发 2015 168号 关 于 电 子 化 交 易 系 统
建 设 要 求 , 我 中 心 于 2016 年 9月 通 过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对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中 心 电 子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了 招 标 采 购 工 作 , 最 终 确 定 由 甘 肃 文 锐 电 子 交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开 发 , 并 进 行 后 期 维 护 。 该 系 统 于 2017年 12月 经 单 一 来 源 招 标 确 定 由 甘 肃 文 锐 电 子 交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维 护 。 自2018 年 1 月 起 维 护 至 今 , 系 统 运 行 稳 定 。 为 保 证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继 续 稳 定 高 效 的 开 展 电 子 招 投 标 工 作 , 保 证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的 正 常 运 行 , 避免 第 三 方 在 维 护 过 程 中 对 交 易 平 台 运 行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 欲 购 置 唯 一 供 应 商甘 肃 文 锐 电 子 交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系 统 维 护 服 务 。5 拟 定 的 供 应 商 名 称 : 甘 肃 文 锐 电 子 交 易 网 络 有 限 公 司6 需 要 落 实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 办 法 财 库 2011 1181 号
关 于 印 发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的 通 知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2011 300 号 符 合 政 府 采 购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优 先 采 购 政 策 司 法 部 关 于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监 狱 企 业 发 展 有 关 问 题 财库 2014 68号 关 于 促 进 残 疾 人 就 业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的 通 知 财 库 2017 141 号 等 。7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1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 并 提 供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十 七 条 所 要 求 的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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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有 效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证 复 印 件 3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法 人 代 表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及 法 人 代 表 证 明 函 原 件 及 法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4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参 与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的 书 面 声 明 原 件 装 入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5 投 标 供 应 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 录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及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人 名 单 及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方 可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 tchina.gov.cn)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如 相 关失 信 记 录 已 失 效 , 供 应 商 需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资 料 6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网 站 wenshu.court.gov.cn
自 行 查 询 的 无 行 贿 的 截 图 7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8 采 购 文 件 获 取 的 时 间 及 地 点 :获 取 时 间 : 2020 年 6 月 11 日 00:00:00时 起 至 2020 年 6 月15 日 23:59:59 时 登 录 甘 南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gnzrmzf.gov.cn 界 面 中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在 线投 标 登 记 并 免 费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 (节 假 日 除 外 ,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后 参 谈 资 格不 能 转 让 )。9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谈 判 时 间 及 地 点 : 1 响 应 文 件 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 9:10 时 前 递 交 到 迭 部 县 公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开 标 大 厅 , 逾 期 不 予 受 理 。
2 兹 定 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 9:10 时 在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易 中 心 进 行 谈 判 , 届 时 将 邀 请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等 有 关 部 门 人 员 和 采 购 人法 定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谈 判 。 3 供 应 商 在 响 应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应 主 动 登 录 甘 肃 政 府 采 购 网 和甘 南 藏 族 自 治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以 便 及 时 了 解 相 关 招 标 信 息 和 补 充 信 息 。如 因 未 主 动 登 录 网 站 而 未 获 取 相 关 信 息 , 对 其 产 生 的 不 利 因 素 由 供 应 商 自行 承 担 。10 信 息 注 册 须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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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了 规 范 交 易 平 台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给 用 户 提 供 方 便 快 捷 的 服 务 , 凡 是拟 参 与 碌 曲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需 先 在 碌 曲 县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网上 注 册 。注 册 用 户 程 序 : 首 先 登 陆 甘 南 藏 族 自 治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gnrmzf.gov.cn/f , 其 次 点 击 迭 部 县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登 录 进 入 网站 右 上 方 注 册 , 选 择 用 户 角 色 , 填 写 相 关 信 息 , 最 后 点 击 注 册 , 注 册完 成 后 即 可 用 用 户 名 密 码 登 录 系 统 进 行 采 购 文 件 的 获 取 。11 采 购 项 目 联 系 人 姓 名 及 电 话 : 1 监 督 单 位 : 迭 部 县 财 政 局 政 府 采 购 办 公 室监 督 电 话 : 0941-5628333 2 采 购 单 位 :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联 系 人 : 尕 让 吉联 系 电 话 : 15393696802 3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泾 清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详 细 地 址 : 合 作 市 中 街 州 医 药 公 司 家 属 楼 1栋 2 单 元 211室联 系 人 : 严 萍 萍联 系 电 话 : 18294759583 泾 清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2020年 6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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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 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采 购 单 位 名 称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2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20年 度 信 息 化 系 统 运 行 维护 项 目3 采 购 项 目 预 算 人 民 币 叁 拾 玖 万 伍 仟 元 整 : 395000.00元 4 采 购 文 件 获 取截 止 时 间 2020年 6 月 15 日 23: 59: 59 北 京 时 间
5 采 购 文 件获 取 地 点 注 册 信 息 须 知 :为 了 规 范 交 易 平 台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给 用 户 提 供 方便 快 捷 的 服 务 , 凡 是 拟 参 与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活 动 的供 应 商 需 先 在 迭 部 县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网 上 注 册 。注 册 用 户 程 序 : 首 先 登 陆 甘 南 藏 族 自 治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网 http://ggzyjy.gnrmzf.gov.cn/f , 其 次 点 击 迭部 县 电 子 招 投 标 系 统 登 录 进 入 网 站 右 上 方 注 册 , 选择 用 户 角 色 , 填 写 相 关 信 息 , 最 后 点 击 注 册 , 注 册 完 成后 即 可 用 用 户 名 密 码 登 录 系 统 进 行 采 购 文 件 的 获取 。6 提 出 质 疑 截 止时 间 投 标 人 认 为 采 购 文 件 采 购 过 程 和 中 标 成 交 结 果 使 自己 的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 可 以 在 知 道 或 者 应 知 其 权 益 受 到损 害 之 日 起 七 个 工 作 日 内 ,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采 购 人 或 代 理机 构 一 次 性 提 出 针 对 同 一 采 购 程 序 环 节 的 质 疑 。7 构 成 采 购 文 件 的
其 他 文 件 采 购 文 件 的 澄 清 修 改 书 及 有 关 补 充 通 知 为 招 标 文 件 的有 效 组 成 部 分 。8 投 标 保 证 金 人 民 币 捌 仟 元 整 8000.00元 整 9 缴 纳 保 证 金截 止 时 间 2020年 6 月 19 日 17:30 以 保 证 金 到 专 用 账 户时 间 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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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 户 单 位 :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零 余 额开 户 银 行 : 农 行 迭 部 县 支 行 营 业 室账 号 : 27380001040007211支 付 方 式 :转 账 电 汇 网 银 从 单 位 基 本 账 户 支 付 其 它 账 户 或 方 式 不 予 接收 担 保 由 第 三 方 担 保 公 司 开 具 投 标 保 证 金 担 保 函 , 电 子 保 函 和 纸 质保 函 均 可 11 递 交 响 应 文 件截 止 时 间 2020年 6 月 22 日 9:10 时 北 京 时 间 12 谈 判 时 间 2020年 6 月 22 日 9:10 时 北 京 时 间 13 成 交 结 果公 告 期 限 成 交 公 告 发 出 之 日 起 一 个 工 作 日14 签 订 合 同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 起 三 十 日 内
15 投 标 保 证 金退 还 未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 自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之 日起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 自政 府 采 购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退 还 。16 履 约 保 证 金 成 交 供 应 商 在 采 购 合 同 签 订 前 向 采 购 单 位 缴 纳 不 超 过成 交 价 10%的 履 约 保 证 金 , 凭 履 约 保 证 金 收 据 签 订 政 府采 购 合 同 。 根 据 采 购 人 要 求 本 项 目 不 缴 纳 履 约 保 证金 17 履 约 保 证 金 退 还 项 目 验 收 合 格 后 凭 项 目 验 收 单 及 完 税 发 票 退 还 履 约 保证 金
18 联 合 惩 戒 对 象 和 联合 惩 戒 措 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领 域 失 信 行 为 联 合 惩 戒 对 象 和 联 合 惩 戒措 施 。 对 于 被 司 法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或 存 在其 他 失 信 行 为 的 个 人 或 单 位 包 括 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为法 定 代 表 人 主 要 负 责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单 位 , 依 法 限 制 其 参 与 政 府 投 资 项目 或 主 要 使 用 财 政 性 资 金 项 目 , 限 制 其 从 事 土 地 矿产 等 不 动 产 资 源 开 发 利 用 , 限 制 其 参 与 国 有 企 业 资 产 国 家 资 产 等 国 有 产 权 交 易 , 限 制 其 参 与 药 品 和 医 用 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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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 集 中 采 购 和 阳 光 采 购 活 动 。 对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参 与 公共 资 源 交 易 活 动 的 ,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或 者 招 标 人 取 消 其投 标 资 格 上 述 条 款 , 本 项 目 参 照 执 行 。
19 政 府 采 购 政 策支 持
本 项 目 执 行 国 家 扶 持 小 微 企 业 监 狱 和 戒 毒 企 业 发展 促 进 残 疾 人 福 利 就 业 节 能 环 保 产 品 等 相关 政 府 采 购 优 惠 政 策 。 1 根 据 财 政 部 发 布 的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暂 行 办 法 规 定 , 本 项 目 对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产 品 的 价格 给 予 6%的 扣 除 ,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 供 应 商须 提 供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原 件 。 2 根 据 财 政 部 发 布 的 关 于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监 狱 企 业发 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规 定 , 本 项 目 对 监 狱 企 业 产 品的 价 格 给 予 6%的 扣 除 ,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 供应 商 须 提 供 由 省 级 以 上 监 狱 管 理 局 戒 毒 管 理 局 含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出 具 的 属 于 监 狱 企 业 的 证 明 文 件 。 3 根 据 财 政 部 民 政 部 中 国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发 布 的 关 于 促 进 残 疾 人 就 业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的 通 知 规 定 ,本 项 目 对 残 疾 人 福 利 性 单 位 产 品 的 价 格 给 予 6%的 扣除 ,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 供 应 商 须 提 供 相 关 证明 文 件 。 4 投 标 人 提 供 产 品 如 是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 应 列 入 财 政部 环 保 部 联 合 印 发 的 关 于 调 整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政 府采 购 清 单 的 通 知 中 公 布 的 清 单 。 注 : 施 行 优 先 采 购的 产 品 按 照 优 先 采 购 执 行 。 如 是 节 能 产 品 , 应 列 入 财政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调 整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的 通 知 中 公 布 的 清 单 。 注 : 施 行 强 制 采 购 的 产 品按 照 强 制 采 购 执 行 。 需 提 供 该 产 品 所 在 的 环 保 或 节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页 1 政 府 强 制 采 购 节 能 产 品 以最 新 一 期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中 标 注 的 产 品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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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 2 上 述 最 新 一 期 节 能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清 单 指 采 购 公告 发 布 时 最 新 一 期 清 单 或 投 标 截 止 日 期 前 最 新 一 期 的清 单 。注 : 叠 加 计 算 。20 项 目 联 系 人 严 萍 萍21 联 系 电 话 1829475958322 投 标 有 效 期 60天23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媒 体 甘 肃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甘 南 藏 族 自 治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24 中 标 服 务 费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 按 照 国 家 计 委 颁 发 的 招 标 代 理 服务 收 费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计 价 格 20021980号 国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办 公 厅 关 于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收 费 有 关 问 题的 通 知 发 改 办 价 格 2003857号 的 规 定 向 泾 清 项目 管 理 有 公 司 一 次 性 支 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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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须 知一 谈 判 费 用无 论 谈 判 结 果 如 何 , 参 谈 供 应 商 均 应 自 行 承 担 所 有 与 本 次 单 一 来 源 采购 的 全 部 费 用 。二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合 格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凡 具 有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的 能 力 ,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 具 有 良好 的 信 誉 及 履 行 合 同 的 能 力 和 良 好 的 履 行 合 同 记 录 的 法 人 其 他 组 织 或 自然 人 均 为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 凡 经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注 册 生 产或 在 国 内 注 册 准 销 的 , 符 合 本 次 采 购 技 术 要 求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 均 为 合 格 的产 品 和 服 务 。三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见 第 一 章 采 购 说 明 中 第 二 条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公 告 四 单 一 来 源 响 应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一 单 一 来 源 响 应 文 件 组 成 :单 一 来 源 响 应 文 件 应 包 含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商 务 文 件 和 技 术 文 件 二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应 包 括 : 1 供 应 商 资 格 声 明 格 式 附 后 2 有 效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的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原件 带 至 开 标 现 场 备 查 3 公 司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信 息 或 开 户 许 可 证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原 件 带至 开 标 现 场 备 查 4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原 件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原 件 格 式 附 后 ,
原 件 须 装 订 到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 若 法 定 代 表 人 参 与 投 标 的 可 直 接 提 供 法 定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原 件 即 可 , 若 授 权 委 托 人 参 与 投 标 的 两 者 都 提 供 5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同上 6 投 标 供 应 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 录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或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名 单 或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方 可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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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本 项 目 采 购 文 件 获 取 之 日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期 内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如 相 关 失 信 记 录 已 失 效 , 供应 商 需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资 料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7 供 应 商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录 的 书 面 声 明 格 式 附 后 , 原 件 须 装 订 到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 8 依 法 纳 税 : 提 供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一 年 内 缴 纳 的 任 意 三 个 月 的 税 种 的凭 据 , 依 法 免 税 的 投 标 人 , 应 提 供 相 应 的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9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缴 纳 : 投 标 人 逐 月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 须 提 供 投标 截 止 日 前 近 三 个 月 的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缴 纳 据 凭 证 , 投 标 人 逐 年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 须 提 供 投 标 截 止 日 前 上 年 度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缴
纳 据 凭 证 , 依 法 不 需 要 缴 纳 社 保 的 投 标 人 , 应 提 供 相 应 的 证 明 文 件 复印 件 加 盖 公 章 10 由 会 计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2019年 度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成立 不 满 一 年 的 公 司 不 需 提 供 或 者 供 应 商 基 本 开 户 银 行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原 件 带 至 开 标 现 场 备 查 或 者 财 政 部 门 认 可 的 政 府 采购 专 业 担 保 机 构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后 出 具 的 投 标 担 保 函 原 件 三 者 提供 其 一 即 可 11 投 标 保 证 金 汇 款 凭 证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12 非 联 合 体 投 标 声 明 格 式 附 后 13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诚 信 经 营 和 诚 信 履 约 承 诺 书 格 式 附 后 。
三 商 务 文 件 主 要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竟 标 函 格 式 附 后 2 商 务 偏 离 表 格 式 附 后 3 第 一 次 报 价 表 格 式 附 后 4 报 价 明 细 表 及 其 他 优 惠 报 价 内 容 格 式 附 后 5 供 应 商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 包 括 企 业 简 介 经 营 范 围 职 工 人 数 技术 人 员 状 况 参 考 供 应 商 一 般 情 况 表 填 写 相 关 内 容 6 供 应 商 业 绩 填 写 近 三 年 已 完 成 或 在 执 行 类 似 项 目 一 览 表 , 格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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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后 , 并 附 中 标 /成 交 通 知 书 或 合 同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没 有 业 绩 的 , 按 供应 商 实 际 情 况 说 明 7 供 应 商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供 的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 四 技 术 文 件 主 要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技 术 偏 离 表 格 式 附 后 2 货 物 技 术 资 料 格 式 自 拟 3 供 应 商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供 的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 五 文 件 格 式 : 按 照 泾 清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格 式 编 写 。五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1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由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说 明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须 知 单 一来 源 采 购 内 容 响 应 文 件 的 格 式 要 求 及 合 同 文 本 五 部 分 组 成 。
2 我 公 司 所 做 的 一 切 书 面 通 知 修 改 和 补 充 , 都 是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不 可 分 割 的 一 部 分 。六 单 一 来 源 投 标 保 证 金 1 单 一 来 源 投 标 保 证 金 为 响 应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之 一 2 缴 纳 方 式 :转 账 电 汇 网 银 3 供 应 商 应 于 开 标 前 2020年 6 月 19 日 17:30时 , 将 投 标 保证 金 从 单 位 基 本 账 户 电 汇 转 账 或 网 银 转 账 到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转 账 电 汇 或 网 银 转 账 时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用 途 备 注 或 附 言 栏 内 标 明 项 目 名称 。 并 自 行 到 收 款 人 开 户 行 换 取 投 标 保 证 金 到 账 凭 证 , 若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未将 投 标 保 证 金 到 账 凭 证 送 达 谈 判 现 场 的 , 对 其 产 生 的 无 效 谈 判 等 不 利 因 素由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担 。
注 : 供 应 商 要 充 分 考 虑 汇 款 及 到 账 所 需 时 间 以 及 发 现 问 题 后 采 取 补 救措 施 所 需 时 间 , 以 确 保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规 定 时 间 到 账 。 投 标 保 证 金 未 能 在 规定 时 间 前 到 达 指 定 账 户 的 , 导 致 无 效 谈 判 , 后 果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担 。 4 供 应 商 必 须 从 单 位 基 本 账 户 以 银 行 转 账 电 汇 或 网 银 等 方 式 缴 纳投 标 保 证 金 , 且 投 标 保 证 金 缴 纳 单 位 名 称 必 须 与 供 应 商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登 记时 的 名 称 完 全 一 致 , 不 得 以 分 公 司 办 事 处 个 人 账 户 或 其 他 机 构 名 称 缴纳 。 开 户 单 位 :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零 余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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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农 行 迭 部 县 支 行 营 业 室账 号 : 27380001040007211 5 未 按 本 文 件 要 求 缴 纳 单 一 来 源 投 标 保 证 金 或 未 提 供 投 标 保 证 金 担保 函 的 , 其 响 应 文 件 将 被 拒 绝 6 单 一 来 源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成 交 通 知 书 发 出 后 供 应 商 完 成 本 项 目 , 供应 商 出 具 项 目 验 收 合 格 书 和 完 税 发 票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无 息 按 来 款 渠 道直 接 退 还 。七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的 份 数 和 签 署供 应 商 应 编 制 正 本 1 份 副 本 4份 响 应 文 件 , 并 标 明 正 本 和 副 本 字 样 。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和 副 本 如 有 不 一 致 之 处 , 以 正 本 为 准 。 响应 文 件 正 本 的 每 一 页 均 由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供 应 商 公 司 盖 章 和 法 人 代 表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盖 章 。 外 加 电 子 版 U 盘 一 份 , 和 响 应 文 件 正 本 内 容 相 一致 , 必 须 做 成 Word格 式 , 响 应 文 件 一 律 不 予 退 还 八 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供 应 商 应 将 响 应 文 件 正 副 本 统 一 包 装 并 密 封 , 且 在 密 封 条 上 加 盖 供应 商 单 位 公 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签 名 或 盖 章 , 并 在 封 面 上 标 明 项目 名 称 采 购 编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盖 章 详 细 地 址 法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委 托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电 话 和 请 勿 于 2020 年 6 月22 日 9:10 时 之 前 启 封 的 提 示 警 句 等 。 如 果 外 层 包 封 没 有 按 上 述 规定 密 封 并 加 注 标 志 ,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谈 判 , 且 谈 判 人 将 不 承 担 响 应 文 件 错 放或 提 前 开 封 的 责 任 。九 谈 判 报 价 一 览 表 的 密 封 和 标 记
谈 判 报 价 一 览 表 应 单 独 密 封 并 在 封 口 及 相 关 部 位 加 盖 供 应 商 单 位 公章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名 或 盖 章 。 要 求 按 格 式 填 写 , 统 一 规 范 ,不 得 自 行 增 减 内 容 。 未 按 上 述 要 求 密 封 封 装 的 ,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谈 判 , 对供 应 商 产 生 的 不 利 因 素 由 其 自 行 承 担 。十 参 与 人 数单 一 来 源 采 购 供 应 商 可 派 1 名 代 表 参 加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谈 判 , 该 人 员 为法 人 代 表 或 具 有 法 人 授 权 书 。十 一 无 效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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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生 以 下 情 况 之 一 者 , 视 为 无 效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A.无 有 效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或 超 出 经 营 范 围 的 竞 标 B. 响 应 文 件 填 写 潦 草 字 迹 或 数 据 难 以 辨 认 的 C. 响 应 文 件 填 错 更 改 之 处 未 加 盖 公 章 的 D. 响 应 文 件 不 按 规 定 格 式 内 容 填 写 或 响 应 文 件 与 采 购 文 件 严 重背 离 的 E.供 应 商 法 人 代 表 未 到 会 , 又 没 有 委 托 代 理 人 的 F. 响 应 文 件 中 没 有 法 人 代 表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证 明 的 G. 未 缴 纳 单 一 来 源 投 标 保 证 金 , 或 保 证 金 金 额 不 足 的 H. 响 应 文 件 未 按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密 封 包 装 的 。十 二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小 组 组 成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小 组 由 采 购 人 的 代 表 和 有 关 专 家 等 三 人 以 上 的 单 数 组成 。 十 三 报 价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报 价 是 指 货 物 验 收 合 格 前 所 需 的 各 种 费 用 及 必 要 的 保 险费 用 和 各 项 税 金 等 所 有 费 用 的 总 和 。 第 一 次 报 价 单 独 封 装 , 在 响 应 文 件 内 ,第 二 轮 报 价 及 最 终 报 价 实 行 现 场 报 价 。十 四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程 序1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计 划 申 报 审 批 表 确定 的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方 式 , 成 立 谈 判 小 组 。 谈 判 小 组 由 采 购 人 的 代 表 和 从 迭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政 府 采 购 评 标 专 家 库 中 随 机 抽 取 的 有 关 专 家 等 三 人以 上 的 单 数 组 成 。 谈 判 专 家 是 在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同 级 采 购 办 代 表 采 购
人 交 易 中 心 监 督 股 工 作 人 员 的 监 督 下 , 由 交 易 中 心 信 息 科 工 作 人 员 在 开标 前 三 十 分 钟 从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政 府 采 购 评 标 专 家 库 中 随 机 抽取 。 2 泾 清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采 购 方 采 购 需 求 , 编 制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件 。 采 购 文 件 中 应 该 包 括 采 购 项 目 需 求 技 术 要 求 服 务 要 求 等 。 同 时 拟定 洽 谈 方 案 , 包 括 洽 谈 主 要 内 容 价 格 承 受 上 限 质 量 最 低 保 证 服 务 要求 应 变 措 施 等 洽 谈 方 案 在 洽 谈 前 保 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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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 购 人 在 洽 谈 活 动 实 施 前 , 将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洽 谈 方 案 等 资 料报 同 级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在 备 案 时 发 现采 购 文 件 或 洽 谈 方 案 中 的 有 关 内 容 不 符 合 政 策 性 公 正 性 准 确 性 等 情 况时 , 提 出 书 面 修 改 意 见 , 采 购 人 修 改 后 再 报 政 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4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供 应 商 须 由 法 人 或 法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到 参 加 。5 在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过 程 中 ,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的 任 何 一 方 在 未 征 得 另 一 方同 意 的 情 况 下 , 不 得 透 露 与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有 关 的 技 术 资 料 价 格 和 其 他 信息 。 6 初 始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后 , 如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有 实 质 性 变 动 的 , 单 一来 源 谈 判 小 组 须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供 应 商 。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供 应商 根 据 采 购 文 件 或 补 遗 书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提 出 书 面 建 议 或 作 出 相 关 的 书 面
承 诺 , 直 至 报 出 最 佳 服 务 和 最 终 报 价 。7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供 应 商 在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谈 判 时 作 出 的 所 有 书 面 承 诺 须由 供 应 商 法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十 五 成 交 原 则 及 程 序1 谈 判 原 则 : 采 购 人 与 供 应 商 应 当 遵 循 公 平 公 正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则 , 在 保 证 采 购 项 目 质 量 和 双 方 商 定 合 理 价 格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采 购 。2 谈 判 程 序 : 采 购 的 全 过 程 按 照 密 封 报 价 阅 读 审 查 采 购 文 件 谈判 协 商 最 终 报 价 四 个 阶 段 进 行 。 1 谈 判 密 封 报 价 : 将 供 应 商 的 单 独 密 封 的 报 价 表 给 于 谈 判 小 组 , 谈判 小 组 将 对 于 报 价 表 中 货 物 型 号 单 价 数 量 总 价 交 货 期 等 内 容 予 以评 审 。
2 评 审 及 谈 判 : 谈 判 开 始 后 , 采 购 小 组 将 认 真 阅 读 所 有 单 一 来 源 响应 文 件 , 并 按 下 列 内 容 进 行 具 体 的 技 术 性 商 务 性 评 审 和 谈 判 。A.资 格 审 查 : 对 供 应 商 的 资 格 , 采 购 文 件 的 内 容 进 行 商 务 和 技 术 符 合性 的 审 查 。 单 一 来 源 响 应 文 件 应 完 全 响 应 采 购 文 件 的 所 有 条 件 , 否 则 按 无效 单 一 来 源 响 应 文 件 处 理 。 单 一 来 源 响 应 文 件 中 的 数 据 大 小 写 不 符 , 以大 写 为 准 单 价 与 总 价 不 符 , 以 单 价 为 准 。B.技 术 谈 判 内 容 : 货 物 的 技 术 指 标 主 要 配 置 及 伴 随 服 务 等 。C.商 务 谈 判 内 容 : 报 价 数 据 计 算 的 正 确 性 完 整 性 , 分 析 报 价 构 成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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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理 性 , 交 货 期 , 付 款 方 式 , 确 定 最 终 方 案 等 。 3 协 商 报 价 及 终 审 : 在 保 证 采 购 项 目 质 量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协 商 报 价 ,采 购 小 组 成 员 根 据 供 应 商 的 最 终 承 诺 和 报 价 , 确 定 最 终 成 交 情 况 并 向 采 购人 提 供 采 购 报 告 即 协 商 情 况 记 录 。3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小 组 依 据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的 要 求 , 对 供 应 商 参 谈 文件 的 要 求 进 行 细 致 审 阅 和 评 定 , 如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供 应 商 的 参 谈 文 件 将不 予 考 虑 :A.无 有 效 的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或 超 出 生 产 经 营 范 围 的 B. 响 应 文 件 填 写 潦 草 字 迹 或 数 据 难 以 辨 认 的 C. 响 应 文 件 填 错 更 改 之 处 未 加 盖 公 章 的 D. 响 应 文 件 不 按 规 定 格 式 内 容 填 写 或 响 应 文 件 与 采 购 文 件
严 重 背 离 的 E. 响 应 文 件 附 有 用 户 不 能 接 受 的 条 件 或 价 格 明 显 高 于 市 场 价 格 4 报 价 以 最 终 报 价 为 准 。 在 此 前 提 下 , 当 以 数 字 表 示 的 金 额 与 文 字 表示 的 金 额 不 符 时 , 以 文 字 表 示 金 额 标 准 为 准 , 当 单 价 与 合 计 价 不 符 时 , 以单 价 计 算 合 计 价 为 准 但 确 属 单 价 小 数 点 标 识 错 误 的 , 以 合 计 价 为 准 5 单 一 来 源 谈 判 小 组 根 据 供 应 商 投 报 的 产 品 技 术 参 数 是 否 符 合 采 购 要求 , 最 终 报 价 是 否 合 理 以 及 商 务 承 诺 是 否 满 足 采 购 人 的 需 求 , 确 定 单 一 来源 采 购 供 应 商 。6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 将 作 为 失 败 采 购 处 理 , 应 重 新 组 织 采 购 :A.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超 过 了 采 购 预 算 , 采 购 人 不 能 支 付 的 B. 因 不 可 抗 力 导 致 重 大 变 故 的 , 采 购 任 务 取 消 的 。
十 六 成 交 通 知1 成 交 公 告 发 出 同 时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发 出 成 交 通 知 书 , 成 交 供 应 商收 到 成 交 通 知 书 三 十 日 内 , 按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响 应 文 件 及 有 关 澄 清 承诺 书 的 要 求 与 采 购 人 签 订 合 同 , 合 同 正 式 签 订 后 三 个 工 作 日 内 送 至 同 级 政府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备 案 。2 成 交 通 知 书 作 为 签 订 合 同 的 重 要 依 据 3 签 订 合 同 时 , 采 购 方 有 权 提 出 对 技 术 条 件 发 生 变 化 的 货 物 做 局 部 调整 或 变 更 数 量 , 但 需 经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成 交 双 方 共 同 认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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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七 签 订 合 同1 成 交 供 应 商 按 成 交 通 知 书 指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和 采 购 人 签 订 采 购合 同 , 并 经 泾 清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见 证 后 生 效 。 如 有 合 理 证 据 证 明 成 交 供应 商 在 谈 判 过 程 中 承 诺 的 内 容 不 能 实 质 响 应 的 , 采 购 人 有 权 拒 签 合 同 。2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成 交 供 应 商 的 响 应 文 件 及 有 效 承 诺 文 件 等 , 均为 签 订 合 同 的 重 要 依 据 。3 成 交 供 应 商 不 遵 守 响 应 文 件 的 要 约 承 诺 , 擅 自 修 改 响 应 文 件 的 内容 或 在 接 到 成 交 通 知 书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 借 故 拖 延 拒 签 合 同 者 , 采 购 人 即没 收 投 标 保 证 金 , 同 时 , 采 购 人 将 取 消 该 供 应 商 的 成 交 资 格 。十 八 质 疑 和 投 诉供 应 商 认 为 采 购 文 件 采 购 过 程 成 交 结 果 使 自 己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的 ,
可 以 在 知 道 或 者 应 当 知 道 其 权 益 受 到 损 害 之 日 起 7 个 工 作 日 内 , 由 质 疑 方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理 人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提 出质 疑 。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收 到 供 应 商 的 书 面 质 疑 后 7 个 工 作 日 内 根据 质 疑 书 的 具 体 内 容 相 应 作 出 答 复 ,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质 疑 供 应 商 , 但 答复 内 容 不 得 涉 及 商 业 秘 密 。质 疑 供 应 商 对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的 答 复 不 满 意 , 或 者 采 购 人 采购 代 理 机 构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作 出 答 复 的 , 可 以 在 答 复 期 满 后 15 个 工 作 日内 向 财 政 部 门 提 起 投 诉 。供 应 商 对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事 项 的 询 问 质 疑 及 投 诉 须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实 施 条 例 及 政 府 采
购 质 疑 和 投 诉 办 法 财 政 部 第 94 号 令 的 相 关 规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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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内 容序 号 系 统 及 设 备 技 术 参 数 /子 系 统 数 量 单 位一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软 件 优 化 维 护1 系 统 优 化 升 级 要 根 据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和 政 府 文 件 要 求 以 及 交 易 中 心 的 需 求 , 对系 统 功 能 进 行 完 善 , 保 证 系 统 的 合 法 性 。 要 根 据 交 易 中 心 工 作 人 员 调 整 或 者 岗位 调 整 设 置 工 作 流 程 和 系 统 权 限 。 要 按 照 信 息 技 术 的 发 展 对 系 统 进 行 优
化 升 级 , 保 证 系 统 的 安 全 性 稳 定 性 和 先进 性 。 要 及 时 处 理 系 统 使 用 过 称 中 发 现 的 各类 问 题 , 并 保 证 同 类 问 题 不 能 重 复 发 生 。 1 套二 交 易 平 台 硬 件 网 络 维 护1 硬 件 及 网 络 对 交 易 中 心 的 监 控 系 统 询 标 系 统 门 禁系 统 网 络 系 统 大 屏 显 示 系 统 机 房 系统 提 供 运 行 维 护 及 维 修 上 述 设 备 发 生 更换 据 实 结 算 。 维 护 内 容 不 包 含 电 脑 打 印机 等 办 公 设 备 。 1 套三 系 统 运 行 平 台 及 网 络 维 护
1 阿 里 云 及 广 电 云 提 供 满 足 系 统 运 行 所 需 的 阿 里 云 和 广 电 云 服 务 器 数 据 库 负 载 均 衡 存 储 网络 安 全 服 务 等 20M数 据 专 线 1 套四 其 他 服 务1 数 据 维 护 要 按 照 交 易 中 心 的 需 求 提 供 灵 活 的 数据 分 析 和 维 护 服 务 , 按 照 交 易 中 心 的 实 际工 作 需 求 进 行 交 易 数 据 的 人 工 查 询 分 析 服务 。 经 常 性 发 生 的 数 据 处 理 需 求 要 增 加 到系 统 功 能 中 , 以 方 便 交 易 中 心 使 用 。 要 保 证 数 据 的 定 时 备 份 和 异 地 备 份 ,保 证 数 据 的 安 全 。 1 系 列
2 日 常 技 术 支 持 热 线 电 话 服 务 : 要 提 供 至 少 58小 时的 热 线 电 话 服 务 , 接 受 各 方 交 易 主 体 关 于系 统 使 用 方 面 的 咨 询 对 于 投 标 报 名 等 时效 性 的 服 务 要 具 备 限 时 办 结 制 度 , 确 保 不影 响 交 易 主 体 的 投 标 活 动 。 电 子 邮 件 服 务 : 对 于 交 易 中 心 的 维 护需 求 的 邮 件 和 函 件 要 安 排 专 人 受 理 , 并 正 1 系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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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回 信 回 函 答 复 响 应 时 间 和 完 成 时 间 。 在 线 技 术 服 务 和 远 程 协 助 : 建 立 系 统的 QQ服 务 群 或 在 线 客 服 系 统 , 实 时 响 应 系统 用 户 的 服 务 请 求 , 要 具 备 在 线 远 程 协 助服 务 系 统 用 户 对 服 务 结 果 可 以 进 行 评 价 ,评 价 结 果 向 交 易 中 心 公 开 , 接 受 交 易 中 心监 督 。 现 场 服 务 : 交 易 中 心 提 出 的 现 场 服 务要 求 , 要 按 照 双 方 约 定 的 时 间 及 时 安 排 技术 服 务 人 员 进 行 响 应 。3 培 训 服 务 面 向 交 易 中 心 工 作 人 员 监 管 单 位 相关 人 员 招 标 人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投 标 人
评 标 评 审 专 家 的 系 统 使 用 培 训 。 面 向 交 易 中 心 系 统 维 护 人 员 的 技 术 培训 。 1 系 列4 技 术 咨 询 要 根 据 行 业 发 展 和 相 关 政 策 法 规 变 化对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化 方 面 的 工 作提 出 合 理 化 的 意 见 建 议 。 按 照 交 易 中 心 的 要 求 编 写 信 息 化 相 关的 文 件 报 告 等 文 字 材 料 。 1 系 列5 语 音 服 务 确 保 在 抽 取 评 标 专 家 后 通 过 语 音 电 话 自 动邀 请 被 抽 取 到 的 专 家 并 接 受 专 家 的 反 馈 意见 。 1 套6 短 信 服 务 在 软 件 系 统 中 需 要 提 示 通 知 验 证 的 环
节 确 保 精 准 的 短 信 服 务 。 1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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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响 应 文 件 的 格 式 要 求响 应 文 件 封 面 格 式 正 本 /副 本 项 目 名 称 响 应 文 件 包 号
项 目 编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盖 章 :供 应 商 地 址 :法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盖 章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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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部 分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1 供 应 商 资 格 声 明1 基 本 情 况 :供 应 商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成 立 和 注 册 日 期 :主 管 部 门 :单 位 性 质 :
主 要 负 责 人 :职 工 人 数 : (其 中 :技 术 人 员 )最 近 单 位 的 主 要 财 务 情 况 到 2019年 12月 31日 止 注 册 开 办 资 金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净 值 :流 动 资 产 :长 期 负 债 :
短 期 负 债 :营 业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利 润 :2 最 近 二 年 的 年 度 总 营 业 额 :年 份 总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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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019年3 最 近 二 年 与 其 他 客 户 签 订 的 较 大 项 目 合 同项 目 名 称 地 址 时 间 金 额 (人 民 币 元 )4 投 标 人 最 近 二 年 法 律 纠 纷 情 况时 间 案 由 涉 及 金 额 目 前 办 理 情 况5 单 位 基 本 账 户 :
开 户 单 位 名 称 :开 户 银 行 名 称 :开 户 账 号 :6 其 他 情 况 :就 我 们 所 知 , 兹 证 明 上 述 声 明 是 真 实 的 正 确 的 , 并 提 供 了 全 部 能 提供 资 料 和 数 据 , 我 们 同 意 遵 照 贵 方 要 求 出 示 此 证 明 文 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授 权 代 表 的 印 刷 字 体 姓 名 :授 权 代 表 的 职 务 :
电 话 号 和 传 真 号 :公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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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无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声 明致 泾 清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我 公 司 在 参 加 本 次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 做 出 以 下 郑 重 声 明 :一 参 加 本 次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录 。 二 在 本 次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 我 公 司 在 甘 肃 政 府 采 购 网 等 政 府采 购 信 息 发 布 平 台 及 当 地 工 商 局 企 业 信 用 查 询 系 统 中 , 无 任 何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若 发 现 我 方 上 述 声 明 与 事 实 不 符 , 愿 按 照 政 府 采 购 相 关 规 定 接 受 相 关处 罚 。特 此 声 明 。 声 明 企 业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
企 业 公 章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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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正 面
3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供 应 商 名 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经 营 期 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
系 供 应 商 名 称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 供 应 商 名 称 盖 章 :2020 年 月 日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复 印 件 :
身 份 证 反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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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致 : 泾 清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本 人 姓 名 系 供 应 商 名 称 的 法 定 代表 人 , 现 委 托 姓 名 为 我 方 代 理 人 。 参 加 贵 公 司 组 织 的 公开 招 标 项 目 投 标 ,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 代 理 人 根 据 授 权 , 以 我 方 名 义 签署 澄 清 说 明 补 正 递 交 撤 回 修 改 项 目 名 称 响 应 文 件 签 订 合 同 和 处 理 有 关 事 宜 , 其 法 律 后 果 由 我 方 承 担 。委 托 期 限 :
代 理 人 无 转 委 托 权 。 供 应 商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身 份 证 号 码 :年 月 日委 托 代 理 人 身 份 证 明 复 印 件
身 份 证 正 面 身 份 证 反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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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非 联 合 体 投 标 声 明致 : 泾 清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 就 参 加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的 谈 判 工 作 , 作 出 郑重 声 明 :一 本 公 司 保 证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材 料 及 其 后 提 供 的 一 切 材 料 都 是 真 实 有效 的 , 本 公 司 保 证 在 本 项 目 谈 判 中 不 与 其 他 单 位 围 标 串 标 , 不 出 让 参 谈资 格 , 不 向 招 标 人 或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行 贿 。二 本 公 司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的 状 态 没 有 处 于 被 政 府 采 购 监 管 部门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处 罚 期 内 没 有 处 于 财 产 被 接 管 冻 结 破 产 的 状 态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查 询 结 果 中 , 本 公 司 没 有 在 获 取 采 购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两年 内 被 人 民 法 院 判 决 犯 有 行 贿 罪 的 记 录 。三 本 公 司 保 证 本 项 目 并 非 联 合 体 投 标 , 本 项 目 供 货 安 装 技 术 人员 培 训 及 其 辅 助 服 务 均 由 本 公 司 独 立 承 担 。 本 公 司 违 反 上 述 保 证 或 本 声 明陈 述 与 事 实 不 符 , 经 查 实 , 本 公 司 愿 意 接 受 公 开 通 报 , 承 担 由 此 带 来 的 法律 后 果 , 并 自 愿 停 止 参 加 甘 南 州 行 政 辖 区 内 的 政 府 采 购 招 投 标 活 动 一 至 三年 。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企 业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企 业 公 章 :2020年 月 日附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查 询 截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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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政 府 采 购 供 应 商 诚 信 经 营 和 诚 信 履 约 承 诺 书我 公 司 已 详 细 阅 读 了 项 目 招 标 编 号 : 招 标 采 购 文 件 , 自 愿 参 加 本 次 采 购 活 动 , 现 有 关 事 项 郑 重 承 诺 如 下 :一 我 公 司 保 证 在 该 项 目 招 标 前 , 未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整 体 设 计 规 范 编制 或 项 目 管 理 监 理 检 测 咨 询 论 证 等 任 何 服 务 。二 我 公 司 保 证 响 应 文 件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和 内 容 均 真 实 合 法 有 效 ,保 证 不 出 借 或 者 使 用 其 他 供 应 商 的 资 质 , 不 以 他 人 名 义 投 标 , 不 弄 虚 作 假 。三 我 公 司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或 服 务 质 量 。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产 品 为 原 厂正 宗 产 品 , 确 保 售 后 服 务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严 格 按 照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 不打 折 扣 , 不 降 低 服 务 质 量 , 并 保 证 做 到 以 下 几 点 : 一 不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谋 取 中 标
二 不 采 取 不 正 当 手 段 诋 毁 排 挤 其 他 供 应 商 谋 取 中 标 三 不 与 采 购 人 其 他 供 应 商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恶 意 串 通 搞 串 标 围 标谋 取 中 标 四 不 向 采 购 人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或 评 审 专 家 行 贿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不 正 当利 益 谋 取 中 标 四 若 中 标 , 我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和 合 同 要 求 , 诚 信 履 约 , 不 与采 购 人 订 立 有 悖 于 采 购 结 果 的 合 同 , 严 格 履 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 不 降 低 合 同约 定 的 产 品 及 相 关 服 务 质 量 , 不 擅 自 变 更 中 止 终 止 合 同 或 拒 绝 履 行 合同 。 五 我 公 司 保 证 , 若 有 违 反 以 上 承 诺 行 为 , 我 公 司 自 愿 接 受 取 消 投 标资 格 , 记 入 不 良 记 录 , 不 予 退 还 交 纳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 并 通 过 政 府 采 购 媒 体
通 报 , 在 1-3年 内 禁 止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处 罚 如 已 中 标 成 交 的 , 取 消其 中 标 成 交 资 格 , 没 收 履 约 保 证 金 , 并 承 担 全 部 法 律 责 任 , 给 采 购 人造 成 损 失 的 , 我 公 司 依 法 承 担 全 部 赔 偿 责 任 。供 应 商 名 称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或 盖 章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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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部 分 商 务 文 件 1 竟 标 函致 : 泾 清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供 应 商 名 称 )授 权 全 名 职 务 为 全 权 代 表 ,参 加 贵 方 组 织 项 目 招 标 编 号 : 招 标 有关 活 动 , 并 进 行 谈 判 。 为 此 :1.提 供 投 标 须 知 规 定 的 全 部 响 应 文 件 。2.由 银 行 名 称 出 具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电 汇 转 账 方 框 内打 , 金 额 为 元 。3.所 附 投 标 报 价 表 中 规 定 的 应 提 供 和 支 付 的 投 标 总 价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供 应 商 承 诺 承 担 运 输 安 装 人 员 技 术 培 训 售 后 服 务 等 所 发 生 的 所 有费 用 。4.响 应 文 件 有 效 期 为 天 。5.投 标 人 已 详 细 审 查 全 部 采 购 文 件 , 同 意 投 标 须 知 的 各 项 要 求 。6.若 中 标 , 投 标 人 将 按 采 购 文 件 规 定 履 行 合 同 责 任 和 义 务 。7.供 应 商 同 意 提 供 按 照 贵 方 可 能 要 求 的 与 其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数 据 或 资料 , 并 保 证 其 真 实 性 合 法 性 。8.我 方 与 本 投 标 有 关 的 一 切 正 式 来 往 通 讯 请 寄 :地 址 :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供 应 商 名 称 单 位 公 章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投 标 日 期 :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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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 务 偏 离 表供 应 商 名 称 单 位 公 章 :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序 号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响 应 文 件 响 应 响 应 /偏 离
供 应 商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职 务 : 日 期 :注 : 此 表 在 不 改 变 表 式 的 情 况 下 可 自 行 制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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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 一 次 报 价 表 需 单 独 密 封 , 用 于 唱 标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 金 额 单 位 : 元
备 注 : 1 投 标 总 报 价 应 等 于 项 目 实 施 所 有 费 用 之 和 , 不 能 在 投 标 总报 价 之 外 还 有 其 他 费 用 出 现 。2 以 货 到 项 目 现 场 完 税 价 为 标 准 , 包 括 生 产 或 组 装 货 物 所 使 用 的 部件 和 原 材 料 , 以 及 货 物 本 身 已 缴 纳 或 应 缴 纳 的 全 部 关 税 营 业 税 销 售 税和 其 他 税 费 运 输 费 保 险 费 和 货 物 运 抵 项 目 现 场 所 产 生 的 其 它 费 用 货物 本 身 必 须 的 备 件 /附 件 和 专 用 工 具 技 术 文 件 费 等 。
供 应 商 名 称 单 位 公 章 :法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职 务 :日 期 : 2020 年 月 日
序 号 类 别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合 计 金 额 备 注1 货 物23总 计 金 额 人 民 币 圆 整 : 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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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 价 明 细 表 及 其 他 优 惠 报 价 内 容供 应 商 名 称 单 位 公 章 :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序 号 货 物 或 服 务名 称 产 地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总 价
供 应 商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职 务 : 日 期 :注 : 此 表 在 不 改 变 表 式 的 情 况 下 可 自 行 制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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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供 应 商 一 般 情 况 表供 应 商 全 称 法 定 代 表 人注 册 地 注 册 年 份注 册 资 金 单 位 性 质总 部 地 址 联 系 人电 话 传 真
常 驻 机 构地 址 联 系 人电 话 传 真类 似 项 目 工作 经 历 年基 本 帐 户 开户 银 行 主 营 范 围
近 三 年营 业 额 2017 年 度 :2018年 度 :2019 年 度 : 财 务 状 况其 他 需 要 说 明 的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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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供 应 业 绩 一 览 表供 应 商 名 称 单 位 公 章 :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项 目 名 称项 目 所 在 地业 主 名 称业 主 地 址业 主 联 系 电 话
合 同 总 价开 始 日 期完 成 日 期承 担 的 工 作 内容项 目 负 责 人技 术 负 责 人
项 目 概 况 描 述备 注供 应 商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职 务 : 日 期 :注 : 附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合 同 , 每 张 表 格 只 填 写 一 个 项 目 , 并 标 明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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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部 分 技 术 文 件 1 技 术 偏 离 表供 应 商 名 称 单 位 公 章 :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序 号 采 购 文 件 要 求 响 应 文 件 响 应 响 应 /偏 离
供 应 商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职 务 : 日 期 :注 : 1 供 应 商 递 交 的 技 术 规 格 书 中 与 采 购 文 件 的 技 术 要 求 有 不 同 时 , 应 逐条 列 在 技 术 偏 离 表 中 , 否 则 将 认 为 供 应 商 接 受 采 购 文 件 的 要 求 。2 此 表 在 不 改 变 表 式 的 情 况 下 可 自 行 制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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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合 同 文 本合 同 编 号 :甲 方 :乙 方 :一 说 明1 合 同 基 本 条 款 是 指 采 购 人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和 中 标 供 应 商 以 下 简称 乙 方 应 共 同 遵 守 的 基 本 原 则 , 并 作 为 双 方 签 约 的 依 据 。 对 于 合 同 的 其他 条 款 , 双 方 应 本 着 互 谅 互 让 的 精 神 协 商 解 决 。2 制 定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的 依 据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3 采 购 货 物 及 服 务 清 单 及 合 同 价 格 即 项 目 中 标 价 :
项 目 编 号 /包 号 : 金 额 单 位 : 元序 号 类 别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合 计 金 额 备 注1 --23 注 : 报 价 应 包 括 所 有 分 项 的 税 金 和 报 价 及 售 后 服 务 等 所 有 费 用 。二 产 品 条 款甲 乙 双 方 应 以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及 相 关 承 诺 书 的 技 术 参 数 要 求 规 格 质 量 标 准 交 货 地 点 和 交 付 日 期 等 作 为 本 条 款 的 基 础 。三 运 输 要 求 :乙 方 将 甲 方 所 需 货 物 送 达 交 货 地 , 完 整 地 履 行 送 货 安 装 售 后 服 务
等 需 求 。四 付 款 方 式 :合 同 签 订 后 甲 方 向 乙 方 一 次 性 支 付 50%的 合 同 价 项 目 验 收 完 后 支 付40%的 合 同 价 款 剩 余 10%的 合 同 价 款 作 为 质 量 保 证 金 于 项 目 验 收 完 成 一 年后 甲 方 向 乙 方 支 付 。五 验 收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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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 方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将 货 物 送 达 甲 方 指 定 地 点 , 由 甲 乙 双 方 现 场 核查 货 物 为 原 制 造 商 制 造 的 全 新 产 品 , 无 污 染 无 侵 权 行 为 表 面 无 划 痕 无 任 何 缺 陷 隐 患 , 在 国 内 可 依 常 规 安 全 合 法 使 用 。 2 货 物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安 全 质 量 标 准 , 符 合 采 购 文 件 和 响应 承 诺 中 甲 方 认 可 的 合 理 最 佳 配 置 参 数 及 各 项 要 求 货 物 来 源 国 家 官 方标 准 。 上 述 标 准 必 须 是 有 关 官 方 机 构 发 布 的 最 新 版 本 的 标 准 。 3 如 主 要 货 物 的 关 键 性 能 指 标 达 不 到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要 求 , 甲 方除 部 分 或 全 部 扣 除 供 方 质 量 保 证 金 外 , 还 将 保 留 继 续 向 供 方 进 一 步 索 赔 有关 直 接 和 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权 利 。 4 货 物 由 乙 方 按 相 关 程 序 申 请 验 收 , 再 由 甲 方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按 相 关验 收 标 准 及 内 容 进 行 实 地 验 收 。
5 到 货 验 收 应 当 在 15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 验 收 合 格 后 甲 方 在 验 收 单上 签 署 验 收 合 格 字 样 并 加 盖 公 章 。 6 甲 方 在 验 收 中 发 现 服 务 质 量 不 符 合 合 同 要 求 和 验 收 标 准 或 有 异 议时 , 应 及 时 通 知 乙 方 , 乙 方 应 在 接 到 通 知 后 3 天 内 给 予 答 复 , 并 负 责 处 理 。六 交 货 时 间 及 交 货 地 点 :1 交 货 时 间 : 签 订 合 同 后 20日 内 交 货 。2 交 货 地 点 : 甲 方 指 定 地 点 。3 交 货 方 式 : 甲 方 为 乙 方 完 成 工 作 提 供 必 要 的 条 件 外 , 其 余 工 作 由 乙方 自 行 完 成 。七 后 期 维 护1 信 息 系 统 的 升 级 维 护
1 本 项 目 的 信 息 系 统 平 台 产 权 归 乙 方 所 有 , 乙 方 自 行 定 期 升 级 供 甲方 使 用 , 乙 方 提 供 7 24 小 时 平 台 运 营 维 护 服 务 。 若 因 系 统 升 级 导 致 的 硬件 设 施 的 升 级 由 甲 方 自 行 承 担 相 关 费 用 。 甲 乙 双 方 在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到 期后 , 未 能 续 签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或 者 未 能 按 时 支 付 平 台 软 件 服 务 费 , 乙 方 可 以中 止 向 甲 方 提 供 服 务 。 2 如 果 甲 方 提 出 改 良 或 升 级 系 统 或 其 他 订 制 服 务 , 双 方 另 行 协 商 确定 。八 知 识 产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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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 项 目 的 信 息 系 统 平 台 及 后 续 改 进 的 产 权 归 乙 方 所 有 , 在 双 方 合 作期 间 , 甲 方 在 合 同 期 间 内 有 权 使 用 。2 双 方 应 当 对 本 合 同 的 内 容 因 履 行 本 合 同 或 在 本 合 同 期 间 获 得 的 或收 到 的 对 方 的 商 务 财 务 技 术 产 品 的 信 息 用 户 资 料 或 其 他 标 明 保 密的 文 件 或 信 息 的 内 容 (简 称 保 密 资 料 )保 守 秘 密 , 未 经 信 息 披 露 方 书 面事 先 同 意 , 不 得 向 本 合 同 以 外 的 任 何 第 三 方 披 露 。 资 料 接 受 方 可 仅 为 本 合同 目 的 向 其 确 有 知 悉 必 要 的 雇 员 披 露 对 方 提 供 的 保 密 资 料 , 但 同 时 须 指 示其 雇 员 遵 守 本 条 规 定 的 保 密 及 不 披 露 义 务 。 双 方 应 仅 为 本 合 同 目 的 而 复 制和 使 用 保 密 资 料 。 除 非 得 到 另 一 方 的 书 面 许 可 , 甲 乙 双 方 均 不 得 将 本 合 同中 的 内 容 及 在 本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获 得 的 对 方 的 商 业 信 息 向 任 何 第 三 方 泄露 。
3 本 保 密 义 务 应 在 本 合 同 期 满 解 除 或 终 止 后 仍 然 有 效 。九 其 它1 乙 方 在 中 标 后 , 申 请 甲 方 实 地 对 数 量 质 量 进 行 查 看 验 收 , 甲 方 应及 时 组 织 相 关 单 位 及 技 术 人 员 对 中 标 方 的 货 物 进 行 查 看 验 收 , 对 不 合格 货 物 数 量 过 大 , 对 本 次 采 购 不 能 及 时 供 应 的 中 标 企 业 , 采 购 方 可 委托 其 它 第 三 方 进 行 供 货 。2 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 乙 方 如 遇 不 能 按 时 交 付 或 不 能 及 时 提 供 服 务 的情 况 ,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说 明 理 由 , 同 时 通 知 甲 方 。 甲 方 在 收 到 乙 方 通 知后 , 应 对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 决 定 是 否 酌 情 延 长 交 付 时 间 或 终 止 合 同 。 1 乙 方 无 正 当 理 由 延 期 交 付 , 或 不 能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供 服 务 , 将 没收 履 约 保 证 金 , 加 收 误 期 赔 偿 或 终 止 合 同 。
2 乙 方 未 能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完 成 规 定 的 任 务 , 每 超 期 一 天 , 扣 合 同 金额 的 0.1%, 累 计 超 过 30天 , 甲 方 有 权 终 止 合 同 。十 违 约 责 任1 履 行 本 合 同 的 过 程 中 , 确 因 在 现 有 水 平 和 条 件 下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而 造成 的 风 险 责 任 全 部 由 乙 方 承 担 。2 乙 方 达 不 到 项 目 规 定 的 技 术 指 标 和 质 量 要 求 , 甲 方 有 权 中 止 合 同 ,所 有 损 失 由 乙 方 承 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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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乙 方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造 成 货 物 损 坏 或 变 质 的 , 甲 方 提 出 要 求 更 换 的 ,责 任 全 部 由 乙 方 承 担 , 甲 方 有 权 提 出 更 换 要 求 , 乙 方 应 及 时 给 予 更 换 。4 如 果 甲 方 认 为 某 个 技 术 培 训 人 员 不 适 合 本 项 目 培 训 工 作 的 , 乙 方 应及 时 给 予 调 换 。十 一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处 理1 在 执 行 合 同 期 限 内 , 任 何 一 方 因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所 致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则 合 同 履 行 期 可 延 长 , 延 长 期 与 不 可 抗 力 影 响 期 相 同 。2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发 生 后 , 应 立 即 通 知 对 方 , 并 寄 送 有 关 权 威 机 构 出 具的 证 明 。3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延 续 30天 以 上 , 双 方 应 通 过 友 好 协 商 , 确 定 是 否 继续 履 行 合 同 。
十 二 争 议 的 解 决本 合 同 为 政 府 采 购 之 合 同 , 本 合 同 中 所 指 甲 方 与 代 理 机 构 有 同 等 权 力 。在 发 生 货 物 质 量 安 全 售 后 服 务 等 问 题 时 , 甲 方 有 权 直 接 向 乙 方 索 赔 ,签 订 必 要 的 书 面 处 理 协 议 。 如 协 商 不 成 , 任 何 一 方 有 权 在 合 同 签 约 地 选 择仲 裁 或 诉 讼 的 途 径 解 决 , 也 可 直 接 向 合 同 签 订 地 的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十 三 合 同 的 生 效1.本 合 同 经 甲 方 乙 方 及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人 项 目负 责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后 生 效 。2.本 合 同 一 式 伍 份 ,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壹 份 , 同 级 财 政 局 政 府 采 购 办 公室 由 甲 方 负 责 报 送 迭 部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和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各 执 壹份 备 案 。
甲 方 单 位 名 称 公 章 : 乙 方 单 位 名 称 公 章 :单 位 地 址 : 单 位 地 址 :法 人 或 被 授 权 人 : 法 人 或 被 授 权 人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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