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双定机构费用审核及稽核委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双定机构费用审核及稽核委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HZB-2023-011

二、合同名称:双定机构费用审核及稽核委外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ZHZB-2023-011

四、项目名称:双定机构费用审核及稽核委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地址:东大街8号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132*****399

供应商(乙方):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44栋401户

联系方式:186*****4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双定机构费用审核及稽核委外服务1(批)¥596,000.00¥596,000.00(一)服务内容1、供应商对碑林区医疗保障局智能审核系统的审核结果通过数据分析、病历审核等方式进行人工复核,对需现场确认的审核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对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现场核实,并按计划进行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控费监管机制。2、供应商对双定机构的医保费用从是否违反医保规定、是否违反卫生规定、是否违反物价规定、参保人不规范就医购药行为四个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检查项目如下:①违反医保规定检查项目涉及:a冒名就诊;b“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三库对比错误;c空刷卡;d定点医药机构上传工作量与实际对比;e将非医保定点单位纳入医保信息系统结算;f分解住院。②违反卫生规定检查项目涉及:a超量配药;b检查治疗等无相关台账记录或者登记不全;c违反“三合理”原则治疗;d无指正入院;e收费明细清单与医嘱不一致。③违反物价规定检查项目涉及:a超限价收费;b分解收费;c重复收费;d套项目收费;e其他形式的多收费。④参保人不规范就医购药行为检查项目涉及:a慢病参保人取药间隔不合理。3、双定机构费用审核:由供应商配置采购人认可的费用供应商审核人员对双定机构的基本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审核的问题单据向稽核小组提起稽核申请。4、双定机构稽核:由双方共同组成稽核小组,对于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基本医疗费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稽核,稽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核人员提起稽核申请;市级部门要求的专项稽核;日常稽核等。(二)服务目标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保服务行为,防范参保人的不合理服务需求,杜绝套取、欺诈、滥用、浪费医保基金行为,减少医保违规现象的产生,遏制医保基金的不合理增长,合理合规执行医保监管制度,保障医保基金平稳运行。(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对碑林区协议管理的379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至少四次审核、稽核检查;2、本项目须在采购人指定的场地内实施。供应商应提供在场地内配备项目必要的桌椅、电脑、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电子设备耗材、办公文具,并为派驻人员配备工作牌和工作服等。其中,所配备的办公桌椅、储物柜、档案柜必须与采购人的办公桌椅相匹配,配备的电脑等电子设备必须接入采购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配备的工作牌和工作服必须符合采购人要求。

合同金额:5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

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2023年03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稽核 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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