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铝业有限公司老炭素生产线优化改造项目36室焙烧炉砌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老炭素生产线优化改造项目36室焙烧炉砌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老炭素生产线优化改造项目36室焙烧炉砌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
公示开始时间:2023-03-06 1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3-09 10:00
本抚顺铝业有限公司老炭素生产线优化改造项目36室焙烧炉砌筑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123-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黄冈市平窑冶金工程有限公司 | *******.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河南昌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024-********,FSLY-JW@126.COM
三、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异议提交的渠道必须按照“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在公示期内提交异议书到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否则不予受理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6号
联系人:金工
电话: 186*****566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谷雪峰
电话:010-********
标签: 老炭素生产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辽宁
辽宁
辽宁
辽宁
辽宁
辽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