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建设工程预中标结果
污染防治建设工程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忠县畜牧养殖污染防治建设工程(施工)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5595 | |||||||||
招标人 | 忠县畜牧兽医局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一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长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添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四川长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476.6026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2 | ||||||||
投诉受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
忠县发改委 | ||||||||||
忠县移民局 | ||||||||||
招标人: 忠县畜牧兽医局 2015 年 7 月 20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 7 月 20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工程(施工),已由忠县移民局、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忠移发[2014] 1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忠县畜牧兽医局,建设资金为国有投资,招标人为忠县畜牧兽医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忠县忠州镇等八个移民乡镇30个猪场内;
2.2 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
2.3 工程规模:共30家养殖场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电气、沼气池、管网等,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设计的《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项目》施工图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设计的《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项目》施工图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工程(施工)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还需另提供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采用资格后审。
3.4重庆市外地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满足渝建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即必须在重庆市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具备有效的工商、税务相应证件以及入渝登记备案证,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需参与开标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9 日起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交工本费视为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为500.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0日10时00分, 地点为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忠县畜牧兽医局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忠县忠州镇巴王路88号 | 地 址:渝北区金开大道协信星光天地4栋10-6 |
联系人: 朱老师 | 联 系人:黄老师 |
联系电话:134*****876 | 联系电话:132*****777 |
2015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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