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系统集成预中标结果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系统集成预中标结果
评 标 结 果 公 示
招标编号为 GD-*******(GXTC-*******)的 厦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系统集成项目,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于 2015 年 7月 16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定标条件,现将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及部分投标人废标原因公示如下:
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主要投标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主要投标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 | |
投标报价(万元) | 17890.0365 | 17895.0000 | 17888.0000 |
总得分 | 96.22 | 95.98 | 95.57 |
二、被否决的投标人及原因:
1、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投标人所提供系统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及技术要求,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被否决。
2、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投标人所提供系统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及技术要求,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被否决。
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投标人所提供系统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及技术要求,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被否决。
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投标人所提供系统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及技术要求,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被否决。
5、上海富欣智能交通控制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投标人所提供系统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及技术要求,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被否决。
6、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投标人所提供系统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及技术要求,招标人在合同谈判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更换,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承诺函,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被否决。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辉、赵元林、龚小聪、黄钟、时培勤、郑作铿、刘宏
现将上述评标结果及部分投标人被否决原因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 年7月22日至 2015 年7月24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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