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危险废物司法鉴定、环境损害鉴定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六安市叶集区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危险废物司法鉴定、环境损害鉴定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7 15: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FS341*****230002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叶集区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危险废物司法鉴定、环境损害鉴定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号楼17层
成交金额:壹佰万零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叶集区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方案编制、危险废物司法鉴定、环境损害鉴定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选取一家具有危险废物以及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的单位对辖区内多处倾倒填埋的疑似危险废物铝灰进行采样并进行性质鉴定,出具司法鉴定报告,协调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及行业专家、律师团队技术支持,以及比对溯源。 服务要求:编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方案。同时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编制提交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向东、吴孝俊、汪越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广电中心6楼,联系电话: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叶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广电中心6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9楼F座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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