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陶洪、桃子坪、蔡塘大桥工程环保、水保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成交公示
仁怀市陶洪、桃子坪、蔡塘大桥工程环保、水保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成交公示
项目名称 | 仁怀市陶洪、桃子坪、蔡塘大桥工程环保、水保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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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
项目名称 | 仁怀市陶洪、桃子坪、蔡塘大桥工程环保、水保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 | |
招标人 | 仁怀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北京象王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谈判时间 | 2023年03月07日14时00分 | |
谈判地点 | 北京象王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贵州鑫利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最终报价(元) | ******.00 | |
项目负责人 | 高庆国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贵州绿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贵州凯环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最终报价((元) | ******.00 | |
项目负责人 | 王 瑞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联合体牵头人:贵州众智新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贵州瑞思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最终报价((元) | ******.00 | |
项目负责人 | 余有信 | |
公示期 | 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09日 | |
公示说明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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