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佳园人才公寓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合同签订
金凤佳园人才公寓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合同签订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金凤佳园人才公寓工程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84万元。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招标人 | 重庆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惠庭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项目位于重庆市金凤镇,建设内容主要包含E2-E6#共5栋公寓外立面及约10万平方米内装改造,E1#幼儿园外立面改造及门窗更换,车库新做地坪漆,场区景观改造等建设内容,具体包含修缮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外立面改造、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弱电、给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等。 | 总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委托的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2022.3.11 | *********.88 | 樊志强 | 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 | / | /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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