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改造工程-中标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改造工程-中标
项目名称: |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改造工程 | ||
项目法人: |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 项目地址: | 合肥市黄山路199号 |
立项批文名称: | / | 项目审批单位: | /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2-08 16:30:02 |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改造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改造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FAGZ*****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FAG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黄山路199号
2.6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合肥市黄山路199号,总建筑面积约1.3万㎡。主要包含室内外装饰、手术室改造、室外附属工程改造等工程施工。
2.7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运行。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文件标注的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注: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 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楼、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等。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2022年6月1日以来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2月9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 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3月7 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
联 系 人:郑主任邓工
电 话: 0551-642*****055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5栋11楼
联系人:宋 爽 189*****907
刘德良 189*****287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0551-********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210010*****24134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二)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567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2023年2月9日
0天0小时13分53秒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023AFA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9日
开标日期:2023年3月7日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黄山路院区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凯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湖北路南侧吉瑞泰盛广场3栋1507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柒拾捌万陆仟柒佰柒拾玖元贰角捌分(¥*******.28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20个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科深美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世纪阳光大厦110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柒拾捌万壹仟肆佰柒拾玖元捌角陆分(¥*******.86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20个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 标 人: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
联 系 人:郑主任 邓工
电 话: 0551-******** 0551-********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5栋11楼1116室
联系人:宋工 刘工
电话:189*****907 189055170287
公示期: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A5栋11楼1116室,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189*****90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0天0小时19分32秒
标签: 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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