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上师三津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宁国上师三津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宁国上师三津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SZB-CG-GK-2023-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6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3月9日
中标人名称:安徽银通物联有限公司
中标人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复兴路99号
中标金额:*******.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熊永朝、胡红燕、汪绍军、彭洋、石欣林(采购人代表)
采购人: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63-*******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青龙东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女士联系电话:153*****620
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局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贰万贰仟陆佰贰拾伍元整(不含专家评审费)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0日(1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qq.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53*****620,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局综合楼1幢1002、2002号。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正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
标签: 智慧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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