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食品产业园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和浦城县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公示
浦城县食品产业园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和浦城县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公示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和浦城县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浦发改[2023]基字5号、浦发改[2023]基字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和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浦城县财政统筹和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57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万安乡;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用地红线范围内共划分为两个子项目,具体如下:第一个子项目:浦城县食品产业园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概算总投资:*****.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8万元。项目用地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用地面积3678.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 m,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 m2,架空层(不计容)面积163.76m2,地下建筑面积4388.19m2。建设内容:配套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及配套用房等。地块二用地面积*****.7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1 m2,地下建筑面积1540 m2。建设内容:标准厂房,低温冷冻库,配送车间等。第二个子项目:浦城县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万元。用地面积*****.37㎡,总建筑面积*****.74㎡,地上计容建筑面积*****.98㎡,地下建筑面积2009.76㎡。建设具体内容如下: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和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及环境保护项目。4栋楼及相应地下室,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燃气工程、夜景亮化工程等;配套工程项目包括活动中心和食堂、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消防水池、水泵房、生活蓄水池及室外给排水、电力、弱电管网、供配电、安防系统等建设内容;环境保护项目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垃圾处理、设备消声、隔声设施、景观绿化、小品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878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50个日历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3日 22: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2月19日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3月7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电子邮箱:/
联系人: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邮编:******
电子邮箱:szzxywyb@126.com
电话:181*****759,传真:0591-********
联系人: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 开标记录表1 招标正文.doc 浦城县食品产业园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zip 2022.12.29中间资料(勘察)及规划图.zip 浦城县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zip 印章授权委托书.pdf 印章授权委托书.pdf 结构设计总说明.pdf 设备材料表(部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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