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YGGQ[2023]005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27日

七、 定标日期:2023年3月10日

八、 中标结果:

标项名称

标项

存款金额

(万元)

中标银行

投标报价

%(BP)

备注

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采购项目

1

1200

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

40


2

1000

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县支行

40


3

800

人民币捌佰万元整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淳安支行

55


4

600

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

40


5

500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

55


6

900

人民币玖佰万元整

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7

900

人民币玖佰万元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

40


8

900

人民币玖佰万元整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淳安支行

55


9

500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淳安支行

55


10

500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淳安支行

65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向亮、徐胜、余超、胡卫、余非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高文峰

联系电话:057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四楼

2、采购人名称:淳安县新安江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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