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废止47件交通规章

交通部废止47件交通规章

日前,交通部李盛霖部长签发了今年第9号部令,公布了《关于废止47件交通规章的决定》(简称《决定》)。
其中这些规章均是1983—1999年期间制定的,包括《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等被列入废止交通规章之中,11月5日第11次部务会议决定废止这些交通规定。《决定》指出,47件交通规章的废止日期,自《决定》公布之日起实施。
据悉,自2004年以来,交通部已有两次废止交通规章的决定:2004年7月交通部第8号部令,废止了8件交通规章;2006年11月,交通部第10号部令,废止了33件交通规章。

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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