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断头路硬化工程设计预中标结果

城区断头路硬化工程设计预中标结果

城区断头路硬化工程设计单位遴选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XZF-2015ZJ-051

一、招标概况

城区断头路硬化工程设计单位遴选 (项目名称)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平台 (媒介名称)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2015 年 7月 24 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303室 (开标地点)开标,并于 2015 年 7月 24 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人名称)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标段号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晟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8.7万元

质量目标(如有)

达到国家标准及规程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30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如有)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主设计师:曾博思

注册编号:L********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1、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纬二路建设工程;

2、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建设工程;

3、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环保产业园纵三路建设工程;

4、湖北咸安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纵一路建设工程

1

2.… 

1.…

2.… 

获奖信息

1.…

2.… 

1.…

2.… 

1.…

2.… 

其它

标段号

同上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 8 时至 2015 年 8月 1日 8 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 温泉路55号

联 系 人: 刘 工

电话(传真): 151*****099

2.招标代理机构: 咸宁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银泉大道575号

联 系 人: 庞工

电 话(传真): ****-*******

3.行业主管部门: 咸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银泉大道575号

联系人: 谢格朵

电话(传真): ****-*******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 双鹤路16号

联系人: 成工

电话(传真):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15 年 7 月 2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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