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系部分)预中标结果
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系部分)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长生镇2014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系部分)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5653 | ||||||||||
.招标人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长生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熙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鼎恒建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华诚兴业国际建工有限公司 | ||||||||||
中标人 | 重庆市恒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186.864461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9 | |||||||||
投诉受理部门 | 彭水县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
彭水县发改委 | |||||||||||
彭水县水务局 | |||||||||||
彭水县交易中心 | |||||||||||
招标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长生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3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熙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3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长生镇2014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系部分)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务局以彭水发改发〔2015〕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彭水县长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区县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长生镇2014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系部分)
2.2工程地址:长生镇三合村、长湾村、龙汇村
2.3工程规模:长生镇2014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系部分)作业设计所有内容。包括:新建生产便道17条,共计12500m,其中:1.8米宽,4条,共计3060m;1米宽4条,共计3260米;1.5米宽9条,共计6180米。新修排灌渠0.3*0.4(宽*高)共计6680米。新建输水管道2条,共计1880米。新建蓄水池2口,集水井2口,其中100m3 蓄水池1口,200m3 蓄水池1口。新建沉砂凼12口,其中渠道配套10口,蓄水池配套2口。总投资约247万元。
2.4招标范围:长生镇2014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系部分)作业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2011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1个及其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市外企业必须按“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基〔2012〕4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域登记备案,方可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5年7月 23 日 9 时00分至2015年7 月 23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乌江港湾B栋2层)。
6.2 未在规定时间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彭水县长生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熙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彭水县长生镇长生社区1组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三路满堂红7楼 |
联系人:庹林祥 | 联系人:刘兴华 |
电 话:153*****266 | 电话:***-******** |
二○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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