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小河区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贵阳市小河区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贵阳市小河区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公安局 的 贵阳市小河区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工程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 已于2015年 7月21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6
中标工期:360(天)
项目负责人:朱兴泉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筑师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2841
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6
中标工期:360(天)
项目负责人:李明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壹级
注册(职称)证号:川151*****4019
第三中标候选人: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6
中标工期:360(天)
项目负责人:刘新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职称)证号:湘143*****07861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 7月30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花溪区招标办(地址:花溪区政府行政大楼A区2楼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7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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