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坪中学“全面改

张坪中学“全面改



张坪中学“全面改薄”建设项目一标段教学综合楼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445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招标人)委托珠海市华晨建设监理咨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张坪中学“全面改薄”建设项目一标段教学综合楼(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474号)已于2015年7月17日11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87元

中标工期:30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以学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22元

中标工期:30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方靖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铭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62元

中标工期:30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邵茂良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7月29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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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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