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都市电子卖场(集采专区)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都市电子卖场(集采专区)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0U**********

二、合同名称:成都市电子卖场(集采专区)合同

三、项目编号:510*****210*********

四、项目名称:公务车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北路323号

联系方式:199*****519

供应商(乙方):四川申蓉圣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锦街道

联系方式:184*****9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乘用车3(辆)¥179,800.00¥539,400.00一、技术规格、参数车型: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总长/总宽/总高(mm):≥4948/1836/1469轴距(mm):≥2871行李箱容积(L):≥400油箱容积(L):≥50发动机型式:≥1.4T 110kW+85kW电机,综合功率155kW,400Nm混合动力模式最高车速 (km/h):≥200变速箱:6挡双离合车身结构:4门5座三厢车悬架系统:前、后独立悬架转向系统: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盘式制动器排放:国六排放标准。二、项目交付或实施时间、地点交付时间: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项目服务要求1、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售车辆应符合国家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出厂检验合格,不得低于项目需求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且为原厂配置,无任何改装或加装,不存在任何隐藏瑕疵。2、电池组质保8年或12万公里;整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执行国家三包法,提供产品完整的售后服务保障,不得转包、分包,保证采购人享有销售方和生产厂家提供的所有售后服务内容。4、供应商提供所售车辆的注册登记、上牌等服务。5、赠送全车膜、原厂脚垫。6、若供应商不能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四、项目验收标准1.供应商所售车辆必须是手续齐全、合法的全新汽车,符合出厂检验标准,整车外观整洁良好,不存在任何瑕疵。2.车辆合格证、质量服务卡、保修手册、随车工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完税证明等齐全且可用状况良好。3.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车辆时,车辆已完成全车贴膜和脚垫铺装。4.车辆交付当场验收,采购人应对供应商交付车辆外观和基础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和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供应商提出并协商解决。5.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五、项目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供应商须出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完税发票及书面付款申请等支付依据,采购人对车辆验收通过且支付依据通过采购人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六、其他服务条款以销售合同为准,有相关国家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同金额:539,4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玖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锦江区汇泉北路323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市电子卖场(集采专区)合同.pdf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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