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废钢铁等废旧物资一批销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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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废钢铁等废旧物资一批销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4作者:王玲翔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废钢铁等废旧物资一批销售

评标结果公示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废钢铁等废旧物资销售(招标编号: 202*****092******)项目,于2023年03月07日11时00分投标截止,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包一:废钢铁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昌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包二:废铁皮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昌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包三:废铁桶1(原料包装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义城钢球厂

包四:废铁桶2(旧铁桶)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义城钢球厂

包五:废塑料桶1(容积180升及以上)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义城钢球厂

包六:废塑料桶2(容积25升)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义城钢球厂

公示期:自2023年03月14日 至2023年03月16日17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4日

标签: 废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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