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巷镇2022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EPC项目(三标段)油坊中心村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沈巷镇2022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EPC项目(三标段)油坊中心村建设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沈巷镇2022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EPC项目(三标段)油坊中心村建设 | |||
项目编号 | WH15GC2023SZ9093 | 任务书编号 | FS340*****230001号 | |
标段名称 | 沈巷镇2022年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EPC项目(三标段)油坊中心村建设 | |||
标段编号 | WH15GC2023SZ******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主任182*****01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03-1309:15: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山歌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创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93.5%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资质证书名称:韩文 | ||||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3481 | ||||
工期(天) |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奖项 | 投标人:/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青筑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城乡设计发展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92.18%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杨明 | |||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9755 | ||||
工期(天) |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奖项 | 投标人:/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市骏诚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传祺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93.33%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张荣霞 | |||
资质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1563 | ||||
工期(天) |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 | |||
加分业绩:/ | ||||
奖项 | 投标人:/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无 | |||
2、样本值单位:无 | ||||
3、基准价:93.14% | ||||
4、其他: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标签: 建设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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