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道路监理成交公告

新安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道路监理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4
2、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道路监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新安政采磋商(2023)0021号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6号楼K座2层383,600.00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对 2023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交础设施道路监理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通基全过程监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项目实施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红(业主代表)、杭东升、康永兴。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依据洛财购【2019】3号代理服务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人和路50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9*****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鑫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9号长兴尚街0幢3-201号2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0*****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0*****0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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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鑫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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