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物资类集中 (一) 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3年第一批物资类集中 (一) 成交候选人公示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物资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一)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ZX******-FW)

各相关应答人: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物资类集中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一)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箱)提出。

分标编号

项目名称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ZX******-FWKJ01

通信单元C-贴片电容

第一名:北京京鸿志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
第三名:深圳市超利维实业有限公司

ZX******-FWKJ02

通信单元C-贴片陶瓷电容(高容)

第一名: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名:深圳市一诺伟胜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深圳市超利维实业有限公司

ZX******-FWKJ03

通信单元C-贴片电阻

第一名:厦门信和达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名:吉利通(天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北京京鸿志科技有限公司

ZX******-FWKJ04

通信单元C-电感

第一名:上海立凯电控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ZX******-FWKJ05

通信单元C-发光二极管

第一名: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珠海市万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ZX******-FWKJ06

通信单元C-TVS管

第一名: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东莞市竞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深圳市瑞芯智科技有限公司

ZX******-FWKJ07

通信单元C-二、三极管

第一名: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浙江领晨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江苏长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X******-FWKJ08

通信单元C-光耦

第一名:北京京鸿志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X******-FWKJ09

通信单元C-温补晶振

第一名:深圳市星通时频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名:苏州杭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ZX******-FWKJ10

通信单元C-晶振

第一名:深圳市晶峰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江苏长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X******-FWKJ11

通信单元C-模拟开关

第一名:深圳中科芯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苏州瀚宸科技有限公司

ZX******-FWKJ12

通信单元C-过零检测芯片

第一名:钰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成都蕊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X******-FWKJ13

通信单元C-电源芯片

第一名:钰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名:成都蕊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X******-FWKJ14

通信单元C-插装耦合变压器

第一名:深圳利山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深圳市睿启正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深圳市奥利路实业有限公司
第四名:青州市钰坤电子有限公司

ZX******-FWKJ15

通信单元C-贴片耦合变压器

第一名:深圳市奥利路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名:深圳市睿启正科技有限公司

ZX******-FWKJ16

通信单元C-超级电容

第一名: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名:锦州凯美能源有限公司
第三名:上海永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ZX******-FWKJ17

通信单元C-插针

第一名:深圳市金维益电子有限公司
第二名:宁波晨翔电子有限公司

ZX******-FWKJ18

通信单元C-天线

第一名:昆山睿翔讯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名:顶点科技襄阳有限公司

ZX******-FWKJ19

通信单元C-壳体

第一名:惠州市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浙江尼肯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名:珠海市艾普科技有限公司

ZX******-FWKJ20

通信单元C-包装材料

第一名:东莞市进扬纸品有限公司
第二名:深圳市集之彩印刷有限公司
第三名:东莞市宏展印刷有限公司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185*****169

联系邮箱:sgitgzhaobiao@163.com

2023年3月14日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