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2023年第一批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2023年第一批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
2023年第一批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
(采购编号:3223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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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应答人: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2023年第一批次服务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 编号 | 分包名称 | 项目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1 | 3223J1-*******-0076 | 综合服务-咨询服务 | 包1 | 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委托咨询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委托咨询 | 北京英大长安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 3223J1-*******-0003 | 运维服务,系统运维 | 包1 | 协同办公系统运维服务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协同办公系统运维服务 | 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 | 3223J1-*******-0003 | 运维服务,系统运维 | 包2 | 内网门户网站系统运维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内网门户网站系统运维服务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 | 3223J1-*******-0003 | 运维服务,系统运维 | 包4 | ERP系统物资模块运维服务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ERP系统物资模块运维服务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5 | 3223J1-*******-0003 | 运维服务,系统运维 | 包5 | 设备运维精益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设备(资产)运维精益管理系统PMS 2.0运维服务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6 | 3223J1-*******-0003 | 运维服务,系统运维 | 包6 | 财务管控系统运维服务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财务管控系统运维服务 |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7 | 3223J1-*******-0003 | 运维服务,系统运维 | 包7 | ERP财务数据应用运维服务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ERP财务数据应用运维服务 | 博文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8 | 3223J1-*******-0006 | 信息系统服务,技术支持服务 | 包1 | 档案咨询及数字化加工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度档案咨询及数字化加工技术服务 | 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 | 3223J1-*******-0006 | 信息系统服务,技术支持服务 | 包3 | 信息系统安全加固运维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信息系统安全加固运维服务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 | 3223J1-*******-0006 | 信息系统服务,技术支持服务 | 包4 | 数字化业务运行支撑技术服务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数字化业务运行支撑技术服务 | 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 | 3223J1-*******-0006 | 信息系统服务,技术支持服务 | 包5 | 监视大厅音视频系统维保服务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监视大厅音视频系统维保服务 | 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 | 3223J1-*******-0006 | 信息系统服务,技术支持服务 | 包6 | 换流站工业视频系统运维技术服务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换流站工业视频系统运维技术服务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3 | 3223J1-*******-0006 | 信息系统服务,技术支持服务 | 包7 | 直流可靠性管理系统运维技术服务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直流可靠性管理系统运维技术服务 | 南京南瑞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185*****439
联系传真:010-********
202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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