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铁公司2023年第二批合同到期商业项目招商公告
新上铁公司2023年第二批合同到期商业项目招商公告
一、招商主体
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商业定位
服务旅客出行,满足旅客消费需求;吸引优质品牌,丰富客站商业业态,完善客站商业服务功能。
三、招商项目
本次招商项目共有47个商业点位,具体点位见下表,商务条件等具体内容请见招商说明书。
枢纽站:
招商编号 | 分公司 | 车站 | 商铺编号 | 面积(㎡) | 业态 |
SY-2023-03-1 | 上海分公司 | 上海 | SH-2F-06 | 65.00 | 轻餐饮 |
SY-2023-03-2 | 上海分公司 | 上海 | SH-2F-19 | 13.00 | 轻餐饮 |
SY-2023-03-3 | 上海分公司 | 上海虹桥 | SHHQ-3F-502 | 254.50 | 重餐饮 |
SY-2023-03-4 | 南京分公司 | 南京南 | NJN-3F-3-5 | 141.00 | 轻餐饮(品牌咖啡) |
SY-2023-03-5 | 南京分公司 | 南京南 | NJN-3F-9 | 20.00 | 零售(便利店) |
SY-2023-03-6 | 合肥分公司 | 合肥南 | HFN-1F-06 | 196.00 | 重餐饮 |
SY-2023-03-7 | 合肥分公司 | 合肥南 | HFN-2F-03 | 90.00 | 服务体验 |
SY-2023-03-8 | 合肥分公司 | 合肥南 | HFN-3F-18 | 99.00 | 零售 |
SY-2023-03-9 | 合肥分公司 | 合肥南 | HFN-3F-19 | 100.00 | 零售 |
SY-2023-03-10 | 浙江分公司 | 杭州东 | HZD-3F-04 | 285.14 | 重餐饮(中式) |
SY-2023-03-11 | 浙江分公司 | 杭州东 | HZD-3F-08 | 111.00 | 轻餐饮(品牌咖啡) |
SY-2023-03-12 | 浙江分公司 | 杭州东 | HZD-3F-16 | 110.96 | 轻餐饮 |
SY-2023-03-13 | 浙江分公司 | 杭州东 | HZD-B1-06 | 52.08 | 零售(便利店) |
SY-2023-03-14 | 浙江分公司 | 杭州南 | HZN-2F-04 | 39.30 | 零售(百货) |
SY-2023-03-15 | 浙江分公司 | 杭州南 | HZN-2F-19 | 69.11 | 零售(便利店) |
SY-2023-03-16 | 浙江分公司 | 杭州 | HZ1-2F-03 | 9.00 | 零售(食品) |
SY-2023-03-17 | 浙江分公司 | 杭州 | HZ1-2F-05 | 6.50 | 零售 |
SY-2023-03-18 | 浙江(宁波营业部) | 宁波 | NB-1F-14 | 62.70 | 零售(食品) |
非枢纽站:
招商编号 | 分公司 | 车站 | 商铺编号 | 面积(㎡) | 业态 |
SY-2023-03-19 | 上海分公司 | 金山卫 | JSW-1F-01 | 50.00 | 零售 |
SY-2023-03-20 | 南京分公司 | 淮北 | HB-2F-02 | 20.00 | 零售(便利店) |
SY-2023-03-21 | 南京分公司 | 芜湖 | WH-2F-24-01 | 3.00 | 服务(彩票点) |
SY-2023-03-22 | 南京分公司 | 池州 | CZ2-1F-04 | 16.00 | 服务(按摩椅) |
SY-2023-03-23 | 南京分公司 | 马鞍山东 | MASD-1F-12 | 16.00 | 服务(按摩椅) |
SY-2023-03-24 | 南京分公司 | 铜陵 | TL-1F-04 | 16.00 | 服务(按摩椅) |
SY-2023-03-25 | 南京分公司 | 宣城 | XC-2F-04 | 20.00 | 零售 |
SY-2023-03-26 | 合肥分公司 | 亳州南 | BZN-2F-06-1 | 100.00 | 服务 |
SY-2023-03-27 | 合肥分公司 | 阜阳西 | FYX-2F-01 | 87.00 | 服务 |
SY-2023-03-28 | 合肥分公司 | 黄山北 | HSB-2F-06 | 24.00 | 零售 |
SY-2023-03-29 | 合肥分公司 | 绩溪北 | JXB-2F-03 | 24.00 | 零售 |
SY-2023-03-30 | 合肥分公司 | 六安 | LA-1F-02 | 20.00 | 零售 |
SY-2023-03-31 | 合肥分公司 | 六安 | LA-2F-05 | 20.00 | 零售 |
SY-2023-03-32 | 合肥分公司 | 六安 | LA-2F-08 | 212.00 | 重餐饮 |
SY-2023-03-33 | 合肥分公司 | 无为 | WW-1F-01 | 27.00 | 零售 |
SY-2023-03-34 | 合肥分公司 | 歙县 | SXB-1F-02 | 30.00 | 零售 |
SY-2023-03-35 | 苏州分公司 | 常熟 | CS2-1F-04 | 31.64 | 零售(单一品牌) |
SY-2023-03-36 | 苏州分公司 | 常州北 | CZB-1F-10 | 9.00 | 零售(季节性时令产品 |
SY-2023-03-37 | 苏州分公司 | 昆山 | KS-1F-05 | 34.00 | 轻餐饮 |
SY-2023-03-38 | 苏州分公司 | 昆山南 | KSN-1F-05 | 22.00 | 轻餐饮 |
SY-2023-03-39 | 苏州分公司 | 南通西 | NTX-1F-06 | 19.60 | 零售(单一品牌) |
SY-2023-03-40 | 苏州分公司 | 南通西 | NTX-1F-07 | 19.60 | 零售(便利店) |
SY-2023-03-41 | 苏州分公司 | 南通西 | NTX-1F-09 | 19.60 | 零售(单一品牌) |
SY-2023-03-42 | 苏州分公司 | 南通西 | NTX-1F-11 | 19.60 | 服务体验、展示 |
SY-2023-03-43 | 苏州分公司 | 张家港 | ZJG-1F-03 | 19.80 | 零售(单一品牌) |
SY-2023-03-44 | 浙江分公司 | 安吉 | AJ1-2F-04 | 21.50 | 零售(便利店) |
SY-2023-03-45 | 浙江分公司 | 嘉善南 | JSN-1F-04 | 15.22 | 零售(食品) |
SY-2023-03-46 | 浙江分公司 | 金华 | JH-2F-15 | 57.40 | 零售(食品) |
SY-2023-03-47 | 浙江(宁波营业部) | 绍兴北 | SXB-1F-22 | 27.58 | 零售 |
四、招商时间
1、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8日竞商人下载招商说明书(附件1)、竞商文件内容及编制(附件2)制作竞商文件,并提前确认国铁招商平台账号是否能够正常登陆,如有异常及时联系国铁招商平台,联系方式见第五点。
2、2023年3月29日9:00-11:00竞商人将封装完成后的竞商文件(封面不得出现竞商点位名称,否则视作无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中粘贴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份材料线下递交招商人(不可邮寄)。
递交竞商文件并缴纳竞商保证金的商家视为接受新上铁公司本次《招商公告》和《招商说明书》等所有条款。
线下材料递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59号铁发大楼4楼400室(进门走到底)。
3、2023年3月29日12:00至3月30日12:00竞商人在国铁招商平台完成竞商点位确认,逾期竞商文件作废,详细步骤见第五点。
4、2023年3月31日9:00需要参与现场唱标的竞商人至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105A室进行唱标。唱标当天请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五、线上竞商点位确认
线上竞商点位确认方式:打开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本招商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登录注册流程》、《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8-3(忘记登录账户或密码信息的,可咨询客服电话)。
六、准入标准
1.主要对象:重餐饮、轻餐饮、零售、服务类等品牌企业。
2.准入条件:
(1)注册资本。餐饮类注册资本300万元及以上,其他类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非营利性组织除外)。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须拥有拟竞商点位业态的经营范围。
(3)品牌授权书和商标注册证(竞商商家自有品牌仅须提供商标注册证)。不同竞商商家持同一品牌竞商同一层面商铺,只接收一家竞商(由品牌方明确,若品牌方未明确的,不得参与竞商),本条款多点位包件和既有商家除外。竞商商家对同一商铺(包件)不得重复竞商。
(4)商标注册证和品牌授权书上的品牌,其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须符合招商点位业态要求。
(5)递交竞商文件截止之日若竞商商家与新上铁集团公司存在欠款、或在新上铁客站商业既有合作项目中两年内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有争议未达成一致事项,或与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及其他招商人认为影响本次招商行为的争议事项,视本次竞商文件无效。
(6)竞商商家与铁路方合作经营中,存在违规行为且被铁路方限制参与招商活动的,或违反新上铁公司廉政协议,按照处理规定不得参与竞商的,相关直系近亲属公司参加视竞商文件无效;后续经查实违规参与竞商的,取消中商资格。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竞商公司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竞商商家需在竞商材料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以下信息: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至少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纳入竞商商家信息造成无法查询的,竞商商家可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至少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如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其竞商材料作否决无效处理。未按前述要求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或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提供虚假查询资料的,其竞商材料作否决无效处理。
(8)竞商商家需在竞商材料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日期应至少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如“信用中国”网站未纳入竞商商家信息造成无法查询的,竞商商家可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至少在竞商材料递交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如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其竞商材料作否决无效处理。未按前述要求提供有效“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或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或提供虚假查询资料的,其竞商材料作否决无效处理。
(9)不能持在枢纽站已经营3家商铺及以上的品牌竞投该枢纽点位,不能持在招商点位所在同一层面或同一区域已经营的品牌参与竞商。(既有商家竞商原点位除外)。
(10)在同一车站,竞商商家使用同一品牌只能竞商同一业态商铺。
(11)竞商人竞商一个商铺只能持一个品牌参与竞商。(既有商家竞商原点位除外)。
(12)接受新上铁公司使用铁路方收银系统的规定,签订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13)已纳入12月内不得参与招商人组织招商项目和已纳入全路失信企业名单限制期内的竞商人,无本次招商项目竞商资格。
3.其它要求:
(1)竞商商家的同一品牌同一业态在一车站只能中商一个商铺(包件);同一竞商商家的不同品牌或同一品牌不同业态在同一车站至多中商两个商铺(包件),本条款既有商家竞商原点位除外。
(2)竞商商家递交竞商文件中的竞商品牌及竞商点位不得更改。
(3)竞商商家可竞商多个商铺(包件),每份竞商文件只能竞商一个商铺(包件)。
(4)竞商人股东、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运营团队人员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同一竞商人:
①在其他竞商人的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运营团队任职的;
②持有其他竞商人或竞商人股东股份的;
③与其他竞商人的股东、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运营团队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包括三代以内直旁系亲属)。
以上情况一经招商人确定,即取消同一竞商人竞商资格或中商资格。对经认定的同一竞商人竞商同一商铺(包件)的,则取消其竞商资格或中商资格(经营期间若被发现的,直接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自2022年1月1日起,竞商人弃商的处置情况:关于弃商的处置情况:①唱标前,竞商人撤回或撤销竞商文件的,予以退还竞商保证金。②唱标至中商公示期结束前,竞商人撤回、撤销竞商文件或拟中商人提出放弃中商的,不予退还竞商保证金,并在12个月内不得参与招商人组织的招商项目。③招商项目在中商公示期结束后中商人提出放弃中商的,不予退还竞商保证金,在24个月内不得参与招商人组织的招商项目,并报集团公司申请列入全路失信企业名单。④中商人放弃中商或在招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商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被取消中商资格的,在中商公示期内的由招商人通过相应程序后决定综合评审得分第二名递补或重新组织招商;公示期外的重新组织招商。
(6)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内,竞商人与新上铁客站商业既有合作项目中发生客运服务质量问题、食品安全问题、飞单行为、未按出租方要求执行,造成安全事故的、*****热线有责投诉的、发生重大舆情客诉事件对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上述情况在评审细则中予以减分。
(7)根据上铁办经开[2022]4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商业消防安全负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积分周期内(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负面积分1-5分的扣1分,6-10分的扣2分,11-14分的扣3分。
(8)商铺必须自营,不得转租、转包、分包或擅自改变用途、调整业态及增加营业范围。
(9)如项目招商对象为集成商,中商集成商可在竞商点位业态范围内,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对点位进行转租,转租行为的具体要求须符合该点位招商人与中商人的合同约定。
(10)如遇路方重大方案调整,本招商项目中商商家需无条件进行配合。
(11)如在招商过程中资信审核及尽职调查中发现竞商文件与实际不符或重大出入的,招商人将取消其中商资格。
(12)对于限制商家或被举报商家变向竞商报名的惩罚措施:招商评审阶段发现的,取消其竞商资格;招商结果公示阶段发现的,取消其中商资格;合同签订后装修阶段发现的,取消其中商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装修等费用由商家自行承担。
(13)中商后合同签订、场地交接等相关事宜按中商通知书执行。
(14)接受招商人提供的招商说明书和合同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须接受招商人按规定开出的相应票据;接受招商人制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
(15)须接受现有的水电、弱电、暖通等物业条件(以现场实际为准)。
(16)须按照铁路装修规范进行装修。
(17)承租商铺应安装招商人统一提供的移动支付机具。商铺通过移动支付、手机点单等产生的销售流水,须统一入账到招商人“旅途易付”平台,“T+3”并扣除交易手续费后清分给承租商铺。交易手续费由银联、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单位收取,具体交易率以签订有关移动支付合同时第三方支付单位设定的最新费率为准。
(18)除招商人确定的“白名单品牌”外,承租商铺须统一安装、使用铁路POS收银系统,不得使用其他收银系统。承租方应按招商人规定的配置标准购置智能收银机。
(19)须遵守铁路方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新上铁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七、特殊说明
1.在上海2022年3月起的疫情中,按“不可抗力”条款协商解约后,该合作方(包括相应经营品牌)不得参加其他按“不可抗力”条款协商解约项目的前两轮公开招商和该合作方相关解约项目的后续公开招商。
2.自2022年1月1日起退租的商户,不得参与原项目所在车站的本轮招商。
3.中商商家签订租赁合同后,合同期未过半不允许更换中商品牌,如合同期未过半更换品牌及合同期内更换品牌两次及以上的,后续招商项目中该商铺(包件)不享受既有商家加分政策。
4.同一包件内包含多个商铺的在合同期内不得拆分提前终止。
5.包含餐饮、非餐饮混合业态的包件(商铺)合同期限统一为五年。
6.打包包件固定综合费单价可按不同点位单独报价,按包件总价进行打分;提成比例以包件为单位统一报价,按统一报价打分。
7.承诺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在开具发票时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加0.5分。
8.本次招商的商铺如因二次安检等原因搭建围挡,围挡完全围闭商铺无法经营的,按实际封闭日期减免租金;围挡部分影响经营的,招商人将对此类事项不再进行租金减免,请各竞商商家报价时考虑此因素。
9.本次招商过程中单个商铺(包件)仅有一家竞商商家参与竞商的可正常评审。
八、招商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商采取公开招商,招商流程:
招商人发布招商公告(附招商说明书及模板)——竞商商家自行踏勘现场——竞商商家按招商人要求编制纸质竞商文件——线下递交竞商文件——竞商商家网上报名确认——唱标——组织评审——决策审批——结果公示——结发放中商通知书——签订协议。
九、其他
若后续公告内容发生改变,请以后续补遗公告为准。
新上铁公司联系人:缪先生
联系电话:021-********
附件:1.招商说明书
2.竞商文件内容及编制
上海新上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标签: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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