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饮用水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桶装饮用水项目
桶装饮用水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桶装饮用水项目
项目名称: | 桶装饮用水项目 | 项目编号: | SWUEEC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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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桶装饮用水项目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项目类型: | 货物采购类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3-16 09:02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3-18 17:00 |
桶装饮用水项目(第二次)
评审结果公示
桶装饮用水项目(第二次) 进行询价采购(公告邀请),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桶装饮用水项目(第二次)
二、公示期: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18日
三、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候选人 | 名称 | 含税单价(元) | 预估总价(元)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绵阳市涪城区保成水业经营部 | 11.50 | ******.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绵阳市广汇实业有限公司 | 12.00 | ******.00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四川省上田矿泉水有限公司 | 12.50 | ******.00 |
四、提出异议的时间及方式
(一)提出异议的时间: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异议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异议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具体的的异议事项及事实根据;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提出异议的法律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书面形式接收方式可以是现场递交或电子邮箱。
(四)下列异议不被受理:
1.在提出异议时间外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人要求撤回异议的,异议程序终止,异议人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五、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816-*******
邮?箱:*********@qq.com
四川省绵阳市丰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16日
标签: 桶装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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