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水利局本级张家界市山洪灾害易发区复核项目(包1)合同公告

张家界市水利局本级张家界市山洪灾害易发区复核项目(包1)合同公告

张家界市水利局本级张家界市山洪灾害易发区复核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3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张财采计[2023]******号-1
采购人(全称):张家界市水利局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吉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山洪灾害易发区复核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全面复核张家界市2080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实施危险区动态调整及制定分级管控。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龙自平
6、联系电话:139*****10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3月16日,完成日期:2023年06月12日。总日历天数:88天。
2、地点:张家界市
3、方式:根据实际需求按甲方要求提供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张家界市水利局
验收方式:由张家界市水利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3-0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3月03日
合同订立地点:张家界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0744-*******电话:135*****757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86好润沁园小区E栋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东塘支行
帐号:601*****7807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山洪灾害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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