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心实验室等科室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合同包1)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心实验室等科室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合同包1)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泓医贸易有限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博东路1号4楼 | 249,000.00元 |
合同包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心实验室等科室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的合同包2):
货物类(福建泓医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高灵敏度化学发光成像仪 | 嘉鹏 | JP-K900,JP-Keebio | 1 | 台 | 249,000.00 | 249,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高宏志 |
评审专家: | 张少明、蔡丽娇、陈明春、林文东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按中标金额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按1.1%,500-1000万元按0.8%,各投标人报价时需注意。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帐号:152*****010*******。(领取中标通知书:1、携带委托书,2、联系财务小陈0595-********。)(2)其他:1、质疑受理的要求:1)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应出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页面打印或完整截图)(须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2)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3)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与本项有冲突的,以本项为准。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2套。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心实验室等科室医疗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的合同包2:3735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2.中标候选人须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1正1副)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收(也可邮寄,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小苏收 0595-********),中标候选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领取成交通知书:①携带委托书,②联系财务0595-********),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qq.com。3.未中标人可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领取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fjthzbqz@163.com。
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中山北路34号
联系方式:0595-********
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层
联系方式:0595-********
项目联系人:郭丽莹
电话:0595-********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6日
标签: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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