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文化路72号
中标(成交)金额:3,6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C********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范围66km2。
服务要求:针对沈阳经开技术开发区耕地污染现状及变化趋势,从耕地污染历史,及现存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重点企业与工业园区影响两个角度入手,开展沈阳经开技术开发区耕地污染成因工作,旨在查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存量,明确现有污染源重金属传输与排放途径的阻控方案,为沈阳经开技术开发区耕地质量管理与污染治理提供依据。具体工作如下:1、完成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工作;2、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报告;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管控对策报告;4、建立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管控系统等工作。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的报送及修改工作。10个月内完成全部调查与检测工作。12个月内完成成因排查与分析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18个月内完成管控对策报告及排查管控体系构建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20个月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24个月内完成污染成因排查管控系统建立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且项目整体通过履约验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通过履约验收,达到项目预期效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大晨、高任俊、郝明家、王可新、王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服务费标准的8折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02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沧海路2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铮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