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群众诉求动态感知和社情民意评价系统监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市群众诉求动态感知和社情民意评价系统监理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市群众诉求动态感知和社情民意评价系统监理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FZB2023-003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群众诉求动态感知和社情民意评价系统监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409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群众诉求动态感知和社情民意评价系统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对芜湖市群众诉求动态感知和社情民意评价系统项目实施全程监理(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需求分析、设计、测试、实施、用户培训、试运行、验收各阶段从质量、进度、成本、合同、信息、组织协调等不同角度进行监理。) 服务要求:1、监理要求供应商组建的监理团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监理人员组成具体“详见人员基本要求一栏表”,且须常驻 指定的项目现场,提供监理服务,且每周不能少于 6个日历天,否则监理人按 1000 元/人/日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累计三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监理单位在该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办公场所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 价中。(2)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3)保证能正常地开展监理工作,并要求可自行提供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软硬件设备。(4)对于团队人员组成,要求在。人员配备方案中给出具体的人员名单;中标人不得无故随意变更团队人员,如有变更,提前 1 个月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人员变更承诺函,保证人员满足招标要求,人员变更申请需经采购人同意。(5)应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情况,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确定监理机构的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6)应编制符合监理大纲要求的监理实施方案,且应结合监理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可操作。2、监理工作目标 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科学、公正、守法”作为监理原则,依据国家、省级、市级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监理,其监理目标包括:(一)投资目标(二)质量目标(三)进度目标(四)合同和项目管理目标 (五)文档管理目标 3、监理工作过程 1.监理方总体把关实施方案、设计方案,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及文档管理、组织协调工作等方面,提供现场全程监理服务,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2.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均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在执行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相关要求执行。本项目的内容涉及芜湖市群众诉求动态感知和社情民意评价系统项目的所有资料都视为采购人拥有的秘密,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保证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的保密和安全,对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的安全保密。4、考核要求:招标人对监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另行约定。5、验收要求:验收前提交的监理工作形成的所有文档。6、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本包项目所需所有费用。 服务时间:同芜湖市群众诉求动态感知和社情民意评价系统项目合同履约期限(芜湖市群众诉求动态感知和社情民意评价系统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65个日历天内全部建设内容并提供3年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学松、卢靓、谢红斌、季兰梅、张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开招标
2、北京中百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①合同名称:沁源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监理项目);签订时间:2019.3.18。②合同名称:保定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二期;签订时间:2019.1.22。③合同名称:壶关县乡村网络信息全覆盖提升工程监理项目;签订时间:2020.10.21。④合同名称:天津市市级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签订时间:2019.12.6。⑤合同名称:襄垣县雪亮工程监理项目;签订时间:2018.5.7。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大酒店正门对面城市之光办公楼A栋,联系电话:153*****931。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芜湖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A区6楼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153*****93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文栋
联系电话:153*****931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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