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罗市镇中学提质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大祥区罗市镇中学提质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大祥区罗市镇中学提质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7日
采购合同编号:大祥财采计-2023-******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大祥区面铺乡面铺中学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新豪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大祥区罗市镇中学提质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大祥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项目包括原停车处宣传栏拆除、非通透式围墙拆除、改建宣传栏、通透性围墙、宿舍楼室内装修翻新、门窗更换、围墙装修、广场排水沟、灯具更换等。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彭林。
(6)联系电话:181*****800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
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贰仟捌佰伍拾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成交通知书)。
(3)合同定价方式:o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o成本补偿 o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o全额付款:/
√预付款: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预付款。
√分期付款:本工程按进度支付工程款,按进场施工至完成总工程的30%、完成工程量至总工程的90%、竣工结算、质保到期四个阶段支付。即进场施工至完成总工程的30%拨付至合同价款的20%、完成总工程量的9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7%,其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缺陷则完全结清。各阶段的款项支付时乙方需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要求的正式税务发票,税收由乙方承担。
o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o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3月19日,完成日期:2023年4月29日。总日历天数:40天。
(2)地点:邵阳市大祥区面铺乡面铺中学内
(3)方式:正确履行
(4)履约担保:/ 。
(5)质量保证金:竣工结算审定总金额的3 % 。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面铺中学、监理单位。
(2)验收方式:现场查看、资料查看。
(3)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本工程验收按国家、省、市有关现行施工和验收规范执行,承包商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记录和技术性资料及各种签证文件,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因承包商施工不当所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影响本项目的其他工程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工程范围:
本合同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原则控制在《大祥区罗市镇中学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之内。施工项目位置由学校(甲方)按申报的内容确定。施工中的建筑垃圾统一由乙方(施工方)清运校外。
7、工程施工及做法: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基建办、学校现场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8、工程质量: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和验收,符合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具体要求。
9、材料计价与签证:对于《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涉及的材料或分项暂估价部分,在施工过程中,由教育局基建办、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实施市场询价确定。对于基础施工中,如遇基础超深或按现场实际可确定少于工程量清单的少挖深度,以及开挖后遇石方,均按现场实际测量数据,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实施签证,套原预算财评子目(无原预算财评子目的,套相应预算定额的配套施工项目预算子目),按实审定结算,实际工程量以签证为准。
10、双方权利及义务
(1)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与矛盾协调及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所有开支乙方承担,并在开工前签具《施工矛盾协调承诺书》(附后)。
(2)施工安全责任全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出具《建筑施工安全责任状》(附后)。施工现场与教学区之间应设置隔离带和提示标牌。
(3)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施工方案和工程量清单施工,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增减工程项目及工程量,确需变更或增加,须甲方以报告的形式通过局基建办预算、财评备案及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基建办按照领导签批意见补办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需要重新办理预算财评手续的,按程序办理好相关财评手续并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施工)。结算时按原编制预算财政评审的相关子目结算,否则审计结算时不予认可。
(4)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经建设方报局基建办,基建办会同监理、审计、甲乙双方现场签证并留影像资料(如基槽挖成后要验槽,桩、柱等混凝土构件在浇筑前要验筋等),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
(5)非特殊情况,未经甲方认可,出现工期延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承担500元/天的违约金。
(6)乙方按城管要求自费办理渣土运输等所有与本项目工程施工有关手续,并自主寻找弃土场地。如遇运距和弃土费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的标准,则按甲方认可的运距距离套用原编制预算相关子目结算。
(7)在本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结算时,甲方扣除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3%作为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另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时应同时出具《工程建设质量保修承诺书》,质保承诺书内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事项。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履行无偿维修义务,若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不履行维修义务,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维修单位维修,所需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8)本项目不可分包、转包,转包、分包行为无效。乙方如有分包、转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中标控制总价20%违约金。乙方已进行的所有项目开支甲方不予承担,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9)施工监理:本项目设置施工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材料进入、规格与合格验收、施工进度、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安全、隐蔽工程影像、施工问题整改等等进行全方位监理。
(10)甲方、监理单位有权对乙方施工履行监督职责,有权了解项目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检查项目所使用的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11)乙方施工所有与项目工程有关的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8日内,根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和报送规定》,向甲方移交竣工资料一式2套,并对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不可泄露。
11、结算事项
乙方完工后应整理好结算资料一式两份和开工前、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以及竣工后的原始影像资料,务必做到结算送审客观实际、完整和合法,对报送资料负责;报送结算总金额原则上不许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若报送结算金额超过结算审定金额的10%,则由乙方承担结算审计费用。如遇特殊情况,经领导认可并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超出的工程量,则套用原编制预算相关子目或按照增加量补充的预算、财评子目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大祥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4、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代理公司备案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3月17日
合同订立地点:大祥区教育局515办公室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180*****373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邵阳分行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盖章):
标签: 提质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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