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苏1181破10号关于润宇生态追缴出资诉讼费用表决结果通报

(2022)苏1181破10号关于润宇生态追缴出资诉讼费用表决结果通报

江苏润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追缴股东出资责任纠纷垫付诉讼费的处置方案》表决结果的报告

江苏润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于 2022年 5月 18日作出(2022)苏1181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润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于 2022 年6月 8日作出(2022)苏1181 民破 10号决定书,指定江苏金矛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苏润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经表决通过的《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管理人于2023年3月8日向全体无异议债权人分别通过邮寄及微信方式发送了《关于追缴股东出资责任及垫付诉讼费的征询函》及《表决票》,请各位债权人在收函后五日内对诉讼费处置方案进行表决,现管理人将表决结果报告如下:

截至2023年3月16日,同意该表决方案一的债权人有6户,占有表决权债权人户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次表决同意方案一的债权人户数占有表决权债权人户数的过半数,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表决通过追缴出资诉讼费按方案一,即不向法院缴纳诉讼费按自动撤诉处理。

特此报告。

江苏润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附:表决统计情况

6户无异议债权人反馈均收到了管理人送达的《征询函》及《表决票》,截至2023年3月16日,有五户债权人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门支行、蔡照明、洪作南、洪汝荣通过微信表示按方案一办理,债权人陈俊杰邮寄表决票同意按方案一办理

经统计,同意该表决方案一的债权人有6户,占有表决权债权人户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


附件
关于润宇生态追缴出资诉讼费用表决结果通报.pdf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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