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漩塘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中标公示

2015年度漩塘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中标公示




2015年度漩塘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463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龙宫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局(招标人)委托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2015年度漩塘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安市公资交(建)告(2015)487)已于2015年7月29日9时3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省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04》定额全额取费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罗莎莎
项目经理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赣********0725
得分:79.08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04》定额全额取费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方靖华
项目经理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1253
得分:76.56
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西正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04》定额全额取费
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黄华明
项目经理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赣********4572
得分:75.16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08月03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龙宫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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