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大祥区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大祥区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0日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隆回县正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大祥区 2022 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居家上门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大祥财采计【2023】******

(3)项目内容:2023 年 6 月底前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服务对象名单由甲方提供)提供不少于600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护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项目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 1 人次是指项目执行时间内须为同一位服务对象累计提供 30 次以上居家上门服务。

(4)是否分包:

(5)项目负责人:刘科春

(6)联系电话:177*****111

2合同金

(1)合同金额小写:159.9500万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2)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3)付款方式: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根据《邵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招标合同总金额的30%,共计47.9850万元,(大写肆拾柒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后续资金根据实际提供上门服务的情况,以项目使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系统记载的明细、详细的上门服务内容、服务单价、服务次数、累计价格,按照月度为单位打印统计表交由甲方审核,按月度进行结算。预付金使用完后,乙方每月5日前上报拨付申请,甲方在乙方申请拨付日5日内给乙方拨付。

3合同履行

(1) 起始日期: 2023317 日,完成日期:2024 3 17 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购买服务对象居住场所或服务对象约定场所。

(3)方式:根据服务对象自愿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护理、巡访关爱等 8 项基本服务以及按市场需求提供并自费的其他扩展服务。

(4)履约担保:

(5)质量保证金: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邵阳市大祥区民政局。

(2)验收方式:采用行政检查或委托第三方实施验收

(3)验收标准:按采购需求第三条技术要求、第四条质量要求及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实施验收。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违约

(1)双方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协调双方人员严格按照合同进度要求完成合同内容,双方共同解决问题;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时,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如因乙方过错未能按约定计划提供服务,则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起,每迟延一日(10天内的),应向甲方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每天0.5%的违约金,总额不能超过的5%。如果延期10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如乙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服务的,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五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说明,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约定具体提供服务时间。(具体上门服务完成期限依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进行)

(3)甲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延期付款的计息标准按合同订立时 1 年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甲方因非己方过错不能按约定时间付款,可于约定时间到期前三个工作日内将原因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说明,双方另行约定付款时间。

(4)双方应当对于项目开展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突发情况有足够的理解,针对非对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等状况给予充分的理解,且不视为对方违约。

7、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再签订补充协议。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 份, 采购人执2 份,供应商执2 份,代理机构1 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3 17

合同订立地点:大祥区民政局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贺兼勇法定代表人:刘科春

电 话:189*****888电 话: 177*****111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行

账 号:810*****809*******

收款单位:隆回县正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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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老服务 社区 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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