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产业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室外工程中标结果
文化旅游产业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室外工程中标结果
编 号:SXHZ141*****150625SS003-1
项目名称:霍州署文化产业开发示范园文化旅游产业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室外工程施工
招 标 人:霍州市华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霍州署文化产业开发示范园文化旅游产业棚户区改造配套项目一期室外工程的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暖工程、供电工程及零星工程等全部内容。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8日15时00分
中标人:山西省宏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704.50万元(柒佰零肆萬伍仟元整)
开竣工日期:2015年8月12日至2016年2月8日
质 量:合格
工 期:180天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情况表
项目班子
姓名
证书编号
建 造 师
苏红斌
晋********5827
项目技术负责人
韩云亮
********7
技术员
卢参军
********5
施工员
侯智章
****************
安全员
武红丽
晋建安C(2013)*******
质检员
曹东方
****************
材料员
卢贺军
****************
机械员
顾自中
*******
计统员
李书印
*******
定额员
赵俊俊
****************
造价员
郑娜
晋060S06708
劳资员
李海燕
****************
公示日期: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4日
投诉受理单位:霍州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投诉电话:****-*******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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